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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炫耀猎杀鱼王:已吃掉 农业局称正确定是否野生 [打印本页]

作者: 传播网编辑    时间: 2016-11-29 10:23
标题: 男子炫耀猎杀鱼王:已吃掉 农业局称正确定是否野生

广西南宁市武鸣灵婉湖"鱼王"花鳗鲡遭猎杀一事引发热议。

11月21日,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一男子在广西南宁市武鸣区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花鳗鲡。微博配图中,一男子身着迷彩潜水服,将手中鱼枪举至头顶,鱼枪横穿一只花鳗鲡头部。

11月28日,国家林业局官方微博转发上述事件相关报道并表示,“必须严厉打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澎湃新闻注意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显示,花鳗鲡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11月28日下午,南宁市武鸣区农业局办公室一名陈姓主任告诉澎湃新闻,猎杀花鳗鲡事件发生在11月20日下午,事发地正是武鸣区锣圩镇坡那村的灵婉湖。

陈姓主任称,农业局在11月23、24日陆续接到网友举报后得知此事,“目前(公安)还在对当事人当天的行为进行具体审讯,只能说当事人并不是武鸣本地人”,至于更多信息,他表示不方便透露。

据广西网络广播电视台《新闻在线》栏目11月24日报道,前述微博配图中与花鳗鲡合影的主人公杨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当天一起潜水的共有7人,自己并不是捕杀花鳗鲡的人,“只是出于好奇才跟它拍照,也是炫耀”。他还称,自己不便指认谁是捕杀者,“他捕的时候我也不在场,只听他出来后说 一条大蛇拦住了我,我就打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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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孙江对澎湃新闻表示,“如果(花鳗鲡)鉴定为野生,则要担负相应刑事责任”。

对此,武鸣区农业局办公室的陈姓主任称,尚不能确定被杀花鳗鲡是否属于野生。

他表示,因为事发水域并不封闭,鱼类可能从别处游到此处,而且该水域附近有专门的花鳗鲡养殖场,“所以还不能确定这个被猎杀的花鳗鲡是不是野生的,我们现在要通过专家来认证该花鳗鲡的来源”。

然而,据当事人杨先生介绍,被捕杀的花鳗鲡已被带走吃掉,“拿去加工的时候,也没有一个人认识”。

上述陈姓主任则承诺,最多再过两天会将鉴定结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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