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9月23日报道,2016年9月2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银川“1·05” 马永平放火案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2016年7月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05”马永平放火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马永平犯放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马永平不服判决,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庭审中,法庭重点围绕马永平的上诉理由、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进行了调查。检察机关发表了出庭意见,上诉人马永平的两位辩护律师充分发表了质证和辩护意见,马永平依法行使了诉讼权利,并进行了自我辩护。
本案将择期宣判。
( G# a7 @- Z9 X' o6 H- t( R5 Y3 T欢迎光临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https://icbw.com.cn/)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