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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少女被人引诱后怀孕 产下婴儿怕被责备将其杀害 [打印本页]

作者: fzcbw    时间: 2016-8-10 13:52
标题: 少女被人引诱后怀孕 产下婴儿怕被责备将其杀害
 原标题:少女杀子,竟是“应激反应”
  重庆九龙坡:心理咨询师参加庭审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本报讯(通讯员李立峰 伍晋 记者赵衡)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时,首次将心理咨询师作为专家证人引入庭审,强化心理辅导机制在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中的积极作用,起到良好的法律效果。 去年9月,16岁的小露(化名)因涉嫌故意杀害自己的新生儿,被移送至九龙坡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干警了解到,小露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她被人引诱发生性关系后怀孕。起初她以为自己只是发胖,直到独自在出租屋内产下婴儿后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为不让父母及其他人知道,小露在出租屋内将婴儿杀害。考虑到小露年龄较小,家庭情况特殊,干警对小露进行了心理测试,并聘请共青团重庆市12355心理咨询师郑勇利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在随后的庭审中,该院将郑勇利作为专家证人引入庭审。郑勇利指出,小露犯罪是因为其缺乏父母关心和爱护,且自己缺乏基本的自护知识,导致被人利诱怀孕生下孩子,是因不懂法、怕责备而采取的“应激反应”行为。最终,法院采纳了郑勇利的意见,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小露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引入专业心理咨询师是九龙坡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一项特殊机制。该院于2011年11月与重庆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合作,设立“青少年检察工作服务站”,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适时邀请心理咨询师介入案件,对存在认知能力缺陷、人格异常、认识偏差等心理问题的未成年人,遭受严重人身伤害或者性侵犯的被害人和微罪不诉的未成年人主动开展帮教。今年初,该院与区法院协商,探索将心理辅导工作延伸至审判环节,利用专业未成年人心理测试软件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测试,并将测试结果作为判决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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