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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宜宾男子捏造“偷小孩挖器官”谣言 被行政拘留 [打印本页]

作者: 传播网编辑    时间: 2016-7-5 14:18
标题: 宜宾男子捏造“偷小孩挖器官”谣言 被行政拘留

 四川新闻网宜宾7月4日讯(张龙永 记者 李春雨)近段时间以来,宜宾市内多次流传出各种版本的有人偷小孩信息,警方也多次进行辟谣。前段时间宜宾市筠连县市民群众的朋友圈流传“筠连县乐义乡有人偷小孩儿,挖器官”。筠连警方介入后,经过认真核实认定为网络谣言,并找到始作俑者远在浙江打工的珙县籍男子熊某。7月1日,熊某来到筠连县公安局投案,随后被处于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据了解熊某是珙县洛亥人,一直在浙江海宁打工。于2016年6月17日在QQ空间发表了一篇名为“四川省筠连县乐义抓住一个偷小孩子的人,这是真实的事实,大家在家注意自己的小孩子”,贴子里还附有一段从网上摘录来的2分钟左右的视频。

  据警方介绍,熊某发布的信息是一段张冠李戴、移花接木的打人视频,再配上“乐义乡有人偷小孩儿、挖器官,人贩子当街打人”的文字,随后就进行了发布。

  贴子发表后瞬间在朋友圈引起了大量的轰动,大量转载,阅读量过万次。而市民王某看见此则谣言后,不辨真伪即转发至新浪微博。针对这一情况,筠连警方迅速行动,在认真核实认定为网络谣言之后,并于6月20日找到王某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通过循线追踪,民警终于查明该起网络谣言制造者为熊某。经过多方工作,7月1日熊某来到筠连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投案。

  在得知自己的违法行为已被警方查明后,远在浙江打工的熊某终于认识到错误,在筠连警方的敦促下,7月1日下午,熊某来到筠连县公安局投案。鉴于违法人员熊某系初犯且认识态度良好,筠连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依法进行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决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编造传播网络谣言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肆意传播谣言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当然,网络空间五花八门,网民素质高低不一,各种消息堆砌以博眼球,因此广大市民也要擦亮眼睛,不要轻信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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