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传播网讯 2015年10月10日晚9时左右,位于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金平县境内的红河马堵山水电站突开闸门猛泄洪水,浪高浪急百年不遇,导致电站水坝下游土地、农作物被毁,十多家正常生产的采砂场、采沙船、房屋及堆放的沙、石等财产一夜之间被冲刷无存。事发后该电站没有向受损群众作任何道歉和赔偿,置受损群众生死而不顾,为求生存、求赔偿、求公平正义,相关受损群众曾向当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申请求助。由于该电站来头大,后面有人撑腰,相关部门也奈何不得该电站;事故现在过去近两个月时间了,该电站给群众造成的损失分文未赔,还扬言“随便你们咋个整,省里、州里都有电站股东”;所以当地相关部门有的奈何不得,有的应付了事,有的干脆不予受理;在法制治国的今天,为何会在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金平县出现这样无法无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