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公安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书显示,当日上午8时许,郑秋玲与洪某在办公室内,因洪某安排郑秋玲的学生捡垃圾一事,两人发生争吵并撕扯,洪某用手撕扯郑的头发,导致郑的右耳轮廓受伤。“当时看到她,耳朵里还有血。”郑父回忆。
事发后,洪某被行政拘留3天。事发次日,郑秋玲也被父亲接回武汉,送入武钢二医院精神科。昨日,长江日报记者与处理此案的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对方表示,洪某拘留期满,已被释放。“如果家属还有异议,可以持司法鉴定结果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昨晚,官桥镇中心小学负责人表示,当天发生冲突时她不在现场,事后已对洪某进行批评教育,目前洪某已归校复职。这位负责人转述洪某的回复称,为了工作发生这样的事既委屈又气恼。
郑秋玲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在恩施支教一年后,于2012年考入嘉鱼县官桥镇中心小学。昨日,郑父已向湖北省教育厅反映了女儿的遭遇,得到的答复是需要由当地教育部门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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