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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 [打印本页]
作者: fzcbw 时间: 2015-10-14 16:13
标题: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
打造“一个窗口”依托“两个平台”保障律师诉讼权利
本报讯( 吴万相 潘东)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打造“一个窗口”、依托“两个平台”,实现了“律师来院一次即能完成业务办理”的目标。今年以来,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共接待律师1200余人次。
打造一个接待律师阳光窗口
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着力打造“阳光窗口”,认真做好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树立检察机关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首先,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切入点,制定了《接待、联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规定》,对律师预约阅卷、会见当事人、听取意见等办理事项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操作流程。与区司法局建立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律师联席会议,主动听取律师意见,主动改进工作,建立起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队伍共建的常态机制,真正实现检察机关与律师的正常交流和良性互动。
其次,由熟悉刑事诉讼辩护与民事工作程序的检察官在接待窗口上进行接待,公布窗口联系电话和传真。对于律师申请承办人听取意见,申请检察机关收集、调取证据的,律师可先通过电话进行预约,并将有关证明文件和申请书传真至案管办,案管办审查后把申请材料送办案部门处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做到有预约必回复,有问题必反馈。对于特别重大的贪污贿赂案件,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申请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案管办审查律师“三证”及时向侦查部门转达会见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将侦查部门的意见和理由书面告知辩护律师;同时,主动提醒侦查部门在侦查终结前,许可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对于非律师辩护人申请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案管办及时将申请交办案部门审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依托律师阅卷平台和网络预约平台
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设置专门的律师阅卷室,安装了全景监控,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饮水机、电子触摸屏等设备,打印、复印卷宗材料一律在的律师接待室进行,律师接待室实行不间断录像,确保卷宗安全。同时,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的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平台和律师阅卷系统平台,保障律师便捷、高效开展工作。
依托律师阅卷系统平台,及时安排律师阅卷。为更好地保障律师权利,解决案件承办人不在时律师无法阅卷等困难,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投资20余万元,购买电脑、扫描仪、电子触摸屏、打印机等设备,搭建律师阅卷平台。2014年7月,律师阅卷平台搭建完成并投入使用,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将受理审查起诉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第一时间扫描制作电子卷宗,保证律师随时可以到检察院阅卷,并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打印相关案件材料。2014年12月,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将受理的审查起诉案件全部扫描制作电子卷宗,上传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既方便律师阅卷,又方便承办人使用和领导查阅。2015年8月,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在继续使用原律师阅卷平台的基础上,增加2台电脑用于安装省院提供的律师阅卷系统,进一步提高了律师阅卷的效率。现已扫描制作电子卷宗514件1217册82328页,接待律师电子阅卷108次。
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网上的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平台,接受律师网络预约和查询。2014年10月1日,高检院统一部署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正式开通运行,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安排专人负责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的发布案件信息,为律师办理案件账号绑定,接受律师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和申请阅卷、会见申请等事项。律师来检察院递交申请后,案管办即将律师“三证”扫描从管理后台上传至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与相应案件进行网络账号绑定,并提供给律师一个特定账号。律师就可以通过电脑、手机等设备,随时随地登录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通过“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栏查询代理的案件所处的办理环节,还可以通过“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栏提交阅卷、会见、听取意见等申请,案管办收到申请后,及时转案件承办人处理。截至目前,已导入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002条、重要案件信息61条,受理案件网络账号绑定50件,办理律师网络预约申请4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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