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X: Q0 O. E% K+ p# a- S 在今年6月3号的时候我向成都市12345专线反应问题,说是报告已经在市局禁毒大队。而就在6.26这天我和我两位高中同学一起过成都火车北站安检的时候他们两个都顺利验票进站,而我却被带到铁路警察的搜查室按照警察的要求把我书包里的东西一一拿出来给他们检查。再我已经说明我的吸毒信息和盗窃身份有误的情况下。办案警察只说他们只按照公安部网站提供的信息为准。至于有没有误,只要我去找双流县公安局和新津县公安局。诚然,成都铁路警察按照他们的职责办事没有错,双流县机场路派出所也是办案没错,但我想问你,在你们已经明知道办错案件的时候,有没有主动的积极的改正他,哪怕已经知道这个错案已经造成我被通缉事实之后,有没有主动的消除影响。很抱歉,你们给我的答案是否定的。新津县刑警大队从你们离开江油刑警大队也有7个月之久因为时间很快来到了7月份,据我向你们反应了错误问题之后,时间已经快到一年了。 - E9 _# I- ]. p7 U3 k/ h" B& ?8 B- _% P" E" E. r" O; O
在我向多方面反应,吸毒身份在2015年7月13这天,终于撤销下来。告诉我这个消息的是机场路派出所李飞,一句话,信息给你撤销下来了叫我自己再去派出所核实一下,反正他那边看到是没有记录。好吧,我自己再去查一下。我被网上通缉,我被安检搜身检查,我遭受别人怀疑的眼光难道就应该吗?我在这里等候机场路派出所给出合理的解释与答复。鉴于我的户籍档案信息上的吸毒人员选项,希望你们给我一个书面的答复。我现在不会在相信什么电话告知,请麻烦你们已正式的书面形式来函告知我的身份信息恢复。: Q9 N. a$ _'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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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我的吸毒身份信息撤销下来了,那我的盗窃嫌疑是不是也应该给我撤销了,可我在今年5月12号这天,给新津县何浩警官打过电话,电话里面何警官一再表示该撤销的撤销下来了,我的档案上都是清清楚楚的,没有记录在上面。那好,我现在出示的这个(图六所示),这是我在我们派出所开具的证明材料,上面一清二楚的写着我有吸毒史和盗窃史,这个作何解释。在这里恳请相关部门帮我解决好我的身份信息问题。并请成都市双流县机场路派出所,新津县刑警大队做好户籍档案信息上的吸毒人员选项,嫌疑人选项的证明材料。希望你们给我一个正式书面的答复。/ |) g' C& B k' \! ^- F*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