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26日讯(记者 董焦)四川新闻网记者今日自成都市纪委获悉,近日大邑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管理执法大队原队长冯伟等6人因接受吃请被处分。
2014年12月,大邑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管理执法大队原队长冯伟组织该局执法大队、建管办工作人员一行6人相约利用周末到重庆旅游。行前冯伟安排建管办工作人员苏伟向大邑县某房地产公司主管咨询重庆的吃住情况,该主管热情提出熟悉情况可一同前往,愿做“导游”。在渝期间,冯伟等人接受了该房地产公司主管安排的宴请、酒店住宿和往来车辆接送等消费,共计5485元。
今年5月,大邑县纪委接到举报后,对冯伟等人进行立案调查。查清其违纪事实后,给予冯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原工作岗位,给予苏伟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由大邑县城乡建设局进行处理,并退还6人在渝消费支出5485元。同时责令大邑县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书面检讨,并由县纪委监察局对其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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