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人格遭受侵犯,男子状告亲戚一审二审都被驳回
新快报妻子被长辈性侵 患上忧郁症
现年40岁的外地男子阿明和阿玲(均化名)年纪相仿,10年前,他们结婚并很快育有一女小晴。据阿明所言,二人家庭幸福,但阿玲却一直精神状态不佳。2013年,医院诊断阿玲患了忧郁症。为了更好地照顾老婆,阿明辞去了工作。此时,阿玲却说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秘密”。
阿明陈述,2001年,阿玲孤身到穗打工投靠了她的堂姐家。堂姐与堂姐夫李某是广州某医院的医生,在家族也算有地位的人。在李某的介绍下,阿玲顺利进入医院工作。后来,堂姐出了车祸,阿玲搬入李家帮忙照看堂姐和兼做家务。谁知,已60出头的李某对20多岁的她动手动脚,以工作为要挟,逼迫阿玲和他发生性关系。阿玲不敢报警,选择向堂姐求救,得到的却是纵容。2005年,阿玲和阿明结婚,无法确认女儿的亲父是谁,心生郁结。
阿明称,妻子在2013年确诊患忧郁症后,李某夫妇将阿玲带走再次实施侵犯,导致阿玲病情恶化,昏倒在岗位上,失去了工作。见此,李某夫妇又将阿玲送回。在阿明的悉心照料下,阿玲才说出了疑虑。2013年8月的亲子鉴定,证实小晴的生父并非阿明。之后,李某夫妇再次将阿玲强行带走。阿明报警、向媒体和亲友求助,才找回了阿玲。
阿明认为,李某夫妇的行为让阿玲精神失常,让原本幸福的家庭变得痛苦不堪,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配偶权、婚姻自主权、劳动权,要求赔偿1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称性侵证据不足 一二审皆败
2014年,阿明把堂姐夫夫妇告上法庭。法院一审查明,阿明曾为寻找阿玲报警,根据病例诊断书,阿玲确实患上了忧郁症。另外,发现女儿不是亲生的,阿明夫妇也发起了抚养费诉讼和侵权诉讼。2014年7月,法院出具调解书,李某夫妇愿意支付给小晴40万元的抚养费。
阿明夫妇还发起另外一起侵权诉讼案,索赔20多万元。原审认为,现无充分证据证明李某利用长辈和医生职业的优势地位对阿玲进行性侵,或者对阿明进行诽谤、侮辱等,决定驳回阿明的诉求。
可是,抚养八年的孩子竟是妻子与长辈的骨肉,阿明认为这必然会让自己的社会评价降低。阿明上诉至广州中院,称李某带走患病阿玲,为她代写离婚起诉状,继续侵犯阿玲并转走她的存款,已经侵犯了他们的婚姻自主权和配偶权。
据悉,此系列案件里,年近古稀的李某和妻子,只在抚养权纠纷案里露面过。其余诉讼,经传唤仍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为查清事实,原审法院曾将案件移送给公安局处理。今年4月,公安局认为该案没有犯罪事实,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据此,广州中院在本月作出二审判决,认为阿玲所称的被李某性侵、被李某操纵离婚等事,证据不足,决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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