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警方24日通报:“扒衣拍照”5施暴女孩3人被行政拘留2人批评教育
资阳市乐至县一未成年女孩,疑似被另3名未成年女孩扒光上衣并“合影”(详见华西都市报23日报道)。6月24日晚,乐至警方对事件进行通报称,受害女孩已被寻回,5名“施暴”女孩中,3人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2名未满14周岁的涉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这起事件在网络引发了一波讨论热潮,也出现了一轮网络“人肉”。在这一轮的“人肉”中,多名与事件无关的女孩因被传为施暴者,遭到了网友的谩骂骚扰。
24日中午,在乐至县城一处僻静的街道内,小冉和4名同龄少女坐在一间水吧内,她们都是与事件无关,但却遭到谩骂的女孩。“又有人骂我了,快去帮我澄清。”“我已经在下面说不是你了。”围坐在一张桌子前,5名女生举着手机,进行着同样的对话。在无法自证清白的情况下,她们最终决定报警。
事件进展
5名“施暴”女孩3人行政拘留2人批评教育
24日下午,乐至县相关部门透露,由于受害女孩在事发后躲藏起来,与家人也失去联系,经过民警近20小时的寻找,最终将受害人找回,并交由其家长带回。
6月24日7时51分,乐至县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关于网曝“四川初中女生被羞辱”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通报称,6月22日22时许,网上出现我县一女孩被羞辱帖文后,乐至县公安局立即会同相关部门及监护人进行调查。经查,2015年6月21日16时许,陈某(女,14岁,非在校生)因与受害人小英(女,化名,非在校生)发生口角纠纷,遂伙同其他4人(均系女性、未成年,一名为在校生)在乐至县天池镇仙鹤观一巷道内对受害人进行殴打,并脱掉其上衣拍照上网。
根据相关法律,乐至县公安局对陈某等3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另2名未满十四周岁的涉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相关监护人加强教育管理。
5名无辜女孩遭网友人肉搜索和辱骂
“希望你们不要再冤枉好人了,你们骂错人了。”“我是清白的。我在替陈某背黑锅。”6月24日10点38分,网友“矜持戒”在乐至贴吧发帖称,自己被当成“扒衣拍照”事件的凶手,遭到了来历不明的网友辱骂。
随后,乐至县15岁的小冉(化名)致电华西都市报记者称,她也被网友当作事件“凶手”之一遭到“人肉”,从23日开始,她的社交软件留言和私信中,每隔几分钟,便有网友发来辱骂信息,“我有4个朋友也都被骂了。”
小冉说,她和朋友之所以遭到网友不停的辱骂,源于一位网友将她们的照片等信息,发到了多个网络群及百度贴吧中,“她把我们说成是凶手,全国各地的网友都不分青红皂白骂我们,都快两天了,一直没有停过。”
华西都市报记者通过搜索发现,微博、贴吧等,不时有网友曝出姓名、手机号等,并称之为“施暴者”信息,后面则有大量网友跟帖谩骂。
小冉等人通过手机向华西都市报记者展示网友的骂词,其中一名女孩收到了数百条网友辱骂,其中许多用词十分露骨。小冉一脸委屈。
向派出所报案当地警方介入调查
24日中午,在乐至县城一处僻静的街道内,小冉和4名同龄少女坐在一间水吧内商量对策。女孩中有像小冉刚刚中考结束的,也有正在上高一的。
“又有人骂我了,快去帮我澄清。”“我已经在下面说不是你了。”围坐在一张桌子前,5名女生举着手机,进行着同样的对话。
一名上高一的女生称,网友发起人肉后,她被说成是“凶手”一伙的 ,遭到网友辱骂,“骂得相当恶心,有网友还盗用我的照片当头像在网络群里乱发黄色信息,我已经无脸回教室上课。”
“不是她。”“她不是打人的人。”小冉在朋友社交软件留言区跟帖,但随后网友开始对她进行辱骂,她朋友的一则动态后,1300多条留言中,辱骂的已多达数百条。
“这样澄清根本没有效果,我们还是去报警吧。”在小冉的提议下,24日下午1时30分许,5名女孩前往乐至县城东派出所报案。
24日下午,派出所值班民警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已受理此案,并将移交给乐至县治安大队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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