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56县截留挪用279.48亿元,大多用于偿还债务、国企自身经营和基层“三保”。手法五花八门:31县在财政管理系统登记或分配 85.39 亿元资金指标后,再违规调减收回、用于其他支出;51县将资金虚假拨付至国企、村集体账户等,脱离预算监管后随意腾挪194.09亿元。
二是28县骗取套取支农贷款270.56亿元。主要是通过将非农项目包装成涉农项目等方式申获贷款,用于弥补非农项目支出缺口和国企自身经营,其中4县因此新增隐性债务20.8亿元。三是5县集资摊派72.51亿元,潜藏涉众风险。上述问题导致部分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落空。至2025年底,37县拖欠 54.94万名农民公益性岗位补贴、困难学生伙食补助等到人到户补16.8亿元。35县未完成或降标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 155.86万亩。45县未完成114项965.03万亩的粮油生产能力提升任务。
16县三大主粮保险覆盖率未达到规定的70%;2 县农业保险机构因保费补贴被拖欠,进而拖欠 3602户农户理赔款1857.25万元。
针对涉农资金出现的诸多问题,报告建议,严查挤占挪用、套取骗取、损失浪费涉农资金等行为,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项目落地见效。
报告还建议,增强财经纪律执行刚性。对违反财经纪律负有直接责任的执行人员和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避免“破窗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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