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寄:国务院、中纪委、中组部、全国人大、国土资源部、四川省政府、四川省纪委、泸州市政府、泸州市纪委关于县委政府承诺依法归还我公司合法门面的
告 知 书
古蔺县人民政府:县委书记李万忠、县长陈廷俊
古蔺镇人民政府:镇书记何睦、镇长许学清
泸州新世界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黄世杰
事由:2012年,你公司非法强行抢占我公司原有合法厂房宅基地315平方米,修建你公司帝景银都商品房,使我厂享有合法厂房宅基地块成为你公司侵占修建非法商品房地块,在你公司侵占过程中,当地村民和本人多次抗议无果。因是你们勾结公、检、法抓人、打人;详见中外媒体现场报道2012年7月31日(维权网信息员刘飞报道),四川古蔺村民打横幅抗议强拆和中青报记者采访被带走(图)中上篇。2012年8月5日中国经营报晏耀斌:网曝反贪局长雷语,想升官发财,就给我往死里打!凡是不同意拆迁的,就刑事拘留,现在发出拘留通知高达100多人次,在你们的血腥廹害下,我九次进京上访,先后去过中央有关拆迁各大部,也去过中南海,天安门、联合国、美国大使馆、外国使馆。后经古蔺县人民政府、古蔺镇人民政府接回,由县政府、镇政府多次座谈,协议,确定同意在你公司修建帝景银都商品房中归还我厂250平方米门面,特告知你们。
事实与理由:
本人成凤敏,于1993年3月在古蔺镇开办火炮厂,1994年1月26日与古蔺县乡镇企业局合办古蔺县乡镇企业供销公司烟花爆竹工艺厂,任厂长,法人代表,搞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代购代销。95年古蔺县政府“三号令”禁止在城区规划内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经古蔺县委、政府、人大、工商、公安等有关单位指定同意迁搬映月1社,鹅公坝修建厂房,并依法办理各种修建手续,就是你公司现修的帝景银都商品房地块上。
详细情况简述如下:
一、2005年四川省“先进县委书记”朱家德、县长何广斌、徐云刚为首,古蔺镇镇党委书记孙应举、县人大副主任胡燕、政法委书记朱明辉、国土局长江永强等组成拆迁办,大搞房地产开发,高价出售牟利。他们一无拆迁许可要件、二无公告、三无补偿安置方案,强征暴拆民房卖地,将古蔺镇映月村一至七社数千亩菜地和数千户村民房屋、土地、工厂全部抢劫,我厂就是其中一户。2007年12月政府出动公、检、法三百余人,非法强拆我厂房,门面250平方米,营业房290平方米,同时抢走我厂财产大小24车。早在2004年国务院法办公厅《关于控制城市房屋产权规模,严格产权管理通知》46号,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以政府会议纪要和文件代替拆迁许可要件,严格拆迁程序,确保公平、公开、公正。所有拆迁项目都必须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令305号和《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意见》234号及住建部(2003)252号文件规定的权限和职责履行。这三个文件是规范全党、全国、全民拆迁行为的刚性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有法不依,全凭你们口头说了算,根本不按“三同三公开”(同地、同权、同价)(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暗箱操作,自埋隐患。你们藐视中央,践踏上述三个文件,拒不执行,故意剥夺民生民权。如县委副书记张永健公开叫嚣说:我们已下定破釜沉舟的决心,当年蒋介石的百万大军都被打败了,还怕什么,你们必须签字交出土地、房屋,不交的补偿金划到银行视为资金到位,土地强行收购,房屋强行拆除。2007年9月16日拆迁办王政辉第一次来我家中,讲拆迁时就公开叫嚣“共产党要抢你家了,你拿的文件是废纸”。2010年11月27日在同刘太康(被拆迁户)协议会上,朱明辉主持,拆迁办主任施开忠、乡书记彭旭康等人高声叫嚷:“你刘太康手中文件在古蔺不适用”!2010年12月29日拆迁办副总指挥胡燕在同曾正勤(被拆迁户)协议会上,公开声称“要按古蔺法规拆迁”,气焰嚣张,狂妄至极,甚是“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
二、霸权行政,非法剥夺被迁单位、个人、人身权、财产,为达到你们的非法拆迁目的,竟敢利用手中公权对被迁单位、个人滥用警力,动用公、检、法和武装民兵,任意拘留、刑讯逼迁,限制人身自由,株连家人等等违法行为,制造一桩桩血泪事件。例如:2011年9月30日在我上访途中,出动公安局非法绑架,抢劫我家旅店,绑架我儿成茂关押1年零4个月。2008年害死我外孙女史鑫成,年仅1岁零4个月大;非法关押、毒打当事人成凤敏先后十多次。胁迫被迁户何武充搬迁,家人含恨服毒自杀,将被迁户胡孝忠全家半夜抓进公安局刑讯逼迁,胁迫被迁户陈国康等多户公务员家人,如做不好家庭搬迁工作就下岗,关押逼疯被迁户朱国荣独子朱杰,前后两次强抓李启会,住房和厂房拒绝还房,多次诉求无果,悲愤过度上吊自杀,家人抬尸县政府,以示抗议;拆迁办负责人朱明辉向被迁户刘明勇索贿两万元不成,心怀不满,寻机报复。2009年12月30日深夜将刘明勇非法抓走拘留,以此胁迫其父刘太康搬迁,半年多未放人。朱明辉说:“拿房子来拆就放人”等等不胜数举的犯罪行为,至今还在继续,2015年4月13日上午,你们官商勾结,侵吞国有资产,中城粮站数万平方米库房,上亿资产。出动70多人强拆李召文退伍老干73岁;陈方敏、蒋老八等房屋,打伤八人。你们谎言说尽,坏事做绝,恶贯满盈,馨竹难书。(可查中外媒体网上报道,(百度收:四川省古蔺县强征暴拆就是铁证)。2015年4月8日上午10点40分美国媒体记者都还在电话采访我夫妇二人,时长达半个多小时。
三、超低补偿,抗农害民,杀民生、砍创业。
2000年“征地”以前,失地失房村民要为生存、自主创业有数千户,全被强拆。村民生存权,生活权被掠夺,不给补偿,不给安置,门面每平方米320元补偿,开发商门面现已卖至2万平方米,价差四十多倍,住房20元—320元,住房开发商价每平方米3400多元,价差+12倍,可见着拆民房卖地,肥了政府、开发集团,这哪是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作风。全镇数千户被拆迁户,还有许多没有得到还房。也无人就业,居无所定,流离失所、生活无源、欲哭无泪、满腔愤怒!
四、综上控诉,完全可以清楚看出你们扛着县城开发大旗,官商勾结,结为已利,非法强拆作政绩,民生民权全不顾,正当诉求被拒绝。几年来,受害村民要求政府还房,嘴说痛、腿跑痛、泪流干,多少辛酸和血泪啊!多少老年人连死都未见过还自己的家,含恨而死,无人理睬,有少数受害村民还房,基本上都是从政府开发商老虎嘴里“拔出来的”,官商勾结谋利害民是一伙品德不端、心术不正、作风不实、投机专营的“三不干部”(习主席语)。近期中央“打老虎”查楚的大老虎周永康、徐才厚、李春诚、雷政富相比,你们更贪、更腐、更下流、更没有人性。使党威民心严重下降,对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你们的所作所为完全是向党示威,向人民挑畔,只要解剖你们的政府办公大楼和你们各大局办公楼,定会现出“狐狸尾巴”。中央“保民生、促就业、创和谐”的号召在你们的淫威下变为“杀民生、砍创业、破和谐”。“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面对霸权行政,受害村民无可奈何!但,还是会决心依法维权,上访中央,血泪控诉,渴望中央领导尽早派人下查(今年4月已有我县多名村民进京上访,如罗贵生、邓忠权等等),彻底清算你们的罪行,还受害村民一个公道!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注解与配套全书,你们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42条、4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8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2会议通过法释[2011]20号,第十二条明文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涉及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它不动产,土地权利人可以请求依照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二款的规定给予补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请问:你们用的是那条法律法规?说征地拆迁是对你们留点面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你们连为了公共利益征收或者征用的前提条件都没有!官商勾结,捣毁我房屋,抢我财产,侵占我土地修商品房赚钱。不是为了公共利益,而是官商勾结,非法侵占我土地修房子赚钱,渎职侵权,抗民害民,低价强迁,是邪恶如同土匪。
六、根据我镇村民要求四川省人民政府对你公司地块审批手续信息公开,你公司占地块批文,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以告知(20131029010)第0103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告知“国土资源公开告知(2013)480号明确答复,我厅无你要求公开的批文和无征收红线图”的信息,可见你们连合法手续都没有。根据古蔺县建设局给你们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1052520175号,明确写清你们用地位置是古蔺映月村八社,商住用地29955平方米,是八社,不是我映月一社,所以你们修在我地基上是非法所占!
七、为了维护我厂和公司合法财产,从2007年被你们非法武装抢劫后,我就多次写信、写材料给中央、省市、县镇领导上百次,九次进京上访,先后去过中央各有关单位,去过中南海、天安门、联合国、美国大使馆,当然,也进过九进庄,关过马家楼!中央每次书面文书批复信件我都交给你们,这些圣神不侵犯的文书交给你们,而你们每个棺猿讲话都像统一复制的一样说法。中央政府的法律法规只管天安门,中央不会来人解决的,还是我们说了算,律师和记者都是骗子,是来骗钱的。我们就天天等,日日盼,总是见不着政府有任何作为,也严重与《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抗,显然是公权大于国法!如此之为的政府棺猿,用神经病的角度亮度,有失偏颇。这是政府被邪恶歹徒掌控下所出现的现象,这样的邪恶歹徒迷信血腥暴力,对于血腥恐怖的依赖,如同吸毒成瘾的无赖一样,求一时飘飘然,不管身后洪水滔天。所以,面对代表公权的精神病人对平民百姓的血腥屠戮,特以“保护”犯罪的态度,以此制造恐怖气氛,张扬其强权,向世人宣告:我是流氓,我谁都不怕。
八、从2007年来,县委政府、国土局、拆迁办来我家座谈协议,先后听证上百余次,参加人员有十几个单位之多,主要领导人有徐云刚、李云春、江永强、孙应举、胡雁、朱明辉、杨成芳、徐平、司开中、王学刚、王永贵、路言清、王世平等上百人次,从未说过不还门面一事,当然已二次还给我门面,第一次是强拆我厂时,由徐云刚、李云春、孙应举、高庆江等同意指定还在双水岸2号楼,就是现在“小渔夫”餐馆,后又不给我厂。第二次是2011年7月15日,四川省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暨烟叶收购现场会在我县召开,经理龚锦华、省委副秘书长马波、泸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主任朱以庄、市长刘国强等来蔺,这本是古蔺人民一件大好事,但由于古蔺县人民政府多年来强征暴拆,上万民房和数万亩土地,造成干群严重对立。政府为了安全开会,出动大批警力和各单位数万人对我村民进行监控,我就是你们头号监控对象。从2011年7月12日到15日,我家从早上6点到晚上12点从未离人,你们动用了12 个人,两小时一班轮流监控;2011年7月15日上午胡思红、刘兴等人代表县委政府来我家,家中讲政府县委同意在凤凰城还我三个门面,三套房子,详见我从中央到地方我给你们的《行政、民事诉讼答辩状》就是铁证。你们又于2011年8月26日勾结社区、公、检、法毒打、关押我全家,武装抢劫回去,有现场录像、相片为证。
九、为了维护我全家合法财产,2013年6月24日,我同胡付刚、罗贵生、付艺兰等又走向进京维权上访之路,这次我们先后去天安门、美国大使馆、联合国、中南海等地;2013年7月1日国庆当天又被带进马家楼,在马家楼我们认识了邓小平的第四个儿子邓扑春,这次北京和省政府用10个人送回四川成都,市县领导再次在成都接回,县委、政府非常重视,县长张兴友、主管拆迁县长魏光德听取我们上访情况后,组织由镇党委书记刘体文、何义勇、朱建勇、李恒、王兴怀、国土局徐平、陈陶等座谈协议30余次,确定地点还是三处:1、你公司帝景银都;2、下桥红绿灯处;3、映月一社还房处,归还我三个门面,其余8个诉求要我让步,并由古蔺镇党委副书记朱建勇、国土局徐平主办归还,由于上两次上当受骗,我对他们讲我只要我厂原有地基外,其它地点我都不要,这里才是我原有财产,2013年12月12日经县委、政府、镇领导同意在你帝景银都修建完毕后,有现场录像、录音为证,归还我被你们武装抢劫的三个门面。
特此告知你们!
告知人:原乡镇企业供销公司烟花爆竹工艺厂
厂长 法人代表 成凤敏
电话:13696106389
2015年4月26日
为了防止再次上当受骗,本案文将复印50份,同时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