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X4 h A& ^ s 我是主贷人,征信记录非常好,现在很困惑:1、为什么已婚人士购房,贷款必须以家庭为单位;2、为什么以家庭为单位看待征信记录时,不能从主贷人良好的记录来看,一定要用不好的那个记录来代表家庭(莫非是古代的连坐,一人不守信,全家遭殃);3、他婚前的房子,按新婚姻法和我毛线关系都没有,现代家庭都是各管各的经济,难道说,我还要为他婚前的房子,天天去啰嗦,嘿,这月你还款了吗?何况别个现在早都还清了。4、现在情况是,只要我和他一天不离婚,这个房子就买不下来,只要一离婚,就一切顺利。国家天天倡导以人为本,从实际情况出发,具体情况具体处理。为什么政策一定要逼人离婚呢?!" {+ s0 t8 T4 r O- O
8 V& J Q, ^3 u f# I0 b 还有,今天打了半天的电话,问了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几个部门,都是一句话,必须按政策,政策写借款人及配偶不能超过11次,那就是不行,没什么特殊情况可说。我说了具体情况(总房款54万多,我们公积金账户余额10万,合计月收入7000多,只贷25万)证明我们是有还款能力的,而且一定会还的。问他们为什么就不能相信我这个信用良好的主贷人,相信我配偶已经得到了教训,定要我们离婚才能办呢,电话那头娇笑连连,说我们怎么知道你还不还,你们原来都逾期过,万一你们现在贷了又逾期不还呢?我就奇了怪了,政府不是天天在提醒要做诚信社会吗,人和人之间要相互信任吗?' H' e# x( A* g% p: ]9 i" a8 _! w5 C
1 q% F" i8 ?: ~ E$ Q" r, q 为什么要抓住我配偶的无心之过不放呢,他贷款已经还清了啊,就算不相信他会改好(这个好像也不符合政府形象,不是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嘛,坐牢出来的还多数是变好了的呢),也应该相信我这个征信记录非常完美的人啊。我又从没逾期过,难道政府制定政策的目的就是,相信一个信用好+一个信用较差=差,就不能相信好+较差=较好。就一定要用家庭里那个信用不好的来代表家庭信用,不能用信用好的那个来代表家庭?!!!!!请问,政府都不相信群众了,群众又怎么能相信政府呢????我亲爱的祖国,当你们执政人群里,出现少量害群之马时,群众还是相信政府大部分人是好的,你们为什么不能以这样的信任来对待我们呢?当个别人因为你们中部分人做的部分事,就质疑政府整个的执政力、公信力时,你们委屈吗???难受吗???? # M% Z( d. _: V9 Q) C; l5 C6 { e, R8 {
我无路可走,能借的亲朋好友在付首付时都借完了,现在已经在着手准备离婚协议了,因为跑了N个地方开具来的N个证明,只有一个月的有效期,我们又是上班的人,请了多次假了,伤不起哇。所以,现在只盼望办离婚证快一点吧,争取能在各种证明的有效期内办完。或者借高利贷,唉,想都不要想,那个坑太深,爬不起来啊。 2 W6 D9 c: q- [4 C' B+ t* h# q* T; {9 P4 [
结束时突又想起,那个娇笑连连说我们会继续逾期的绵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瓜的吗,担心我们逾期??!!我54万的房子房产证要抵押给放贷银行,要我还完贷才会给我,我即使真的逾期(当然那绝对不可能,除非我是痴,为25万去逾期),多月后银行不晓得最后本息加罚息加滞纳金等等之类的,一下子算够了,把房子拍卖了抵账了事,他也要赚利息钱哇。我就不知,对住房公积金中心,有什么可损失的。所有的风险都只是和我们有关而已。 % p' |7 @& Q. d( Z3 h 6 L6 s% b' c9 D$ K9 L& N 这就是底层小人物的悲哀,想辛苦的当一辈子房奴,还当不到,现在是上不上,下不下,怎么都难啊。只能求助媒体了。盼万能的媒体,帮我们一把,呼吁下,不是所有的政策都会有个兜底的条款吗——“如有特殊情况,可研究决定”。莫名其妙去离婚,真的还是心有不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