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升钟水利工程违法转包、违法分包、无资质施工的实名举报信, [% v- ~ [) B& } 受理单位:南充市水利局、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充市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南部县纪委监委。 举报人:杜彪! g1 f2 H& p) l7 I3 X 身份证号码:5113041977071399179 ^6 |) Y: A* _7 P- m* c) a4 k 联系电话:133882203449 f# B, R: r. Z 住址:南充市嘉陵区长城中路 身份:案涉四川升钟水利工程项目部分实际施工人 被举报单位及个人:/ g: U' j' X+ s 1.项目发包方:四川升钟水利工程运管中心 2.项目总承包单位:祥升建工有限公司 3.劳务分包单位:陕西派翔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4.劳务分包单位:四川立锐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u/ }( n! l/ _% U 5.违法承包人:陈路长(自然人,无建筑施工及劳务作业资质)6 J3 u' S+ `" A' u* z4 Q 一、举报请求# o9 D, G2 J9 s 1.依法对案涉四川升钟水利工程项目立案调查,全面查实认定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劳务违法再分包、无资质承揽工程、出借资质、挂靠施工的违法行为;+ h# P9 R3 R/ l 2.依法对祥升建工有限公司、陕西派翔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立锐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纳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限制工程投标资格;4 x; c% T4 {4 H; v 3.依法追究自然人陈路长无资质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工程的法律责任; 4.依法保障实际施工人杜彪的合法权益,处置工程欠款、劳务费用及农民工工资问题,责令相关责任单位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5.将本案立案情况、调查结果及处理决定书面反馈举报人。 二、案件事实. ^2 a7 F% s) N. ~$ Z" k 案涉水利工程由四川升钟水利工程运管中心发包,祥升建工有限公司为总承包单位。总包单位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未履行合法备案手续,擅自将工程施工内容违法拆分,分包给陕西派翔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立锐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8 z. L( ~5 y1 ?( g2 i2 x 上述两家劳务分包单位承接工程后,未实际组织施工、未落实责任,将承包的大部分工程整体转包给无任何施工资质的自然人陈路长,仅收取管理费牟利,属于以劳务分包为名行非法转包之实。) O; u5 Z- A8 C6 S5 _ 陈路长违法承揽工程后,再次将部分工程违法分包给举报人杜彪组织施工,杜彪系案涉该部分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已按约定完成全部施工内容。案涉项目存在多层违法转包、总包及分包单位管理缺位、侵害实际施工人合法权益。# x( p8 y9 T2 ~! i$ W7 w% Q& u 三、违法认定及法律依据* N# F* z! G* U. i. A U1 F 1.祥升建工有限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未经同意擅自分包工程、默许转包挂靠、未尽总包管理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构成违法分包、变相转包。1 S7 p0 ~$ U+ _ 2.陕西派翔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立锐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将工程转包给无资质个人、违法劳务再分包、出借资质牟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非法转包、违法再分包行为。 3.自然人陈路长无施工及劳务资质,违法承揽工程并再次分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属于无资质承揽工程、非法转包违法行为。 四、举报人承诺. k+ J! Y8 A; N2 q. S5 D 本人杜彪保证本举报信所述内容全部客观真实,信息大部分来源于南部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6)川1321民初2796号》中。无捏造,原告可配合调查取证,提供相关材料,恳请依法从严查处,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实际施工人及农民工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0 V! ^- x; B% ?: R( j# { 举报人(签字并按手印):杜彪% o' y5 d7 y9 ~! n0 W 日期:2026 年 5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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