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佩琪指出,2022年协助台湾民众党的部分捐款,被认定是提供柯文哲“自由运用”,虽非供其私人花用,但“监察院”仍认定相关款项申报不实,近日再度发函要没入并罚款,没入约1350万元,加罚款共计超过2000万元。
“最可笑的是‘木可公司’被判公益侵占罪。”陈佩琪谈起柯文哲案仍忿忿不平。她说,陈水扁的“扁帽工厂”、蔡英文的“小英商号”,以及赖清德的“赖桑小铺”,都是成立私人商业公司,贩卖竞选小物;如果“木可”卖小物的钱被法官认定为政治献金,未入专户、进入私人公司构成公益侵占或贪污,陈水扁、蔡英文、赖清德不也一样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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