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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江女子在网上被人跟帖辱骂怒将论坛告上法庭 [打印本页]

作者: 传播网编辑    时间: 2015-6-2 10:51
标题: 浙江女子在网上被人跟帖辱骂怒将论坛告上法庭
来源: 钱江晚报(杭州) + [  @( F6 g% `6 f2 n
在某网络论坛遭人谩骂、侮辱,这个论坛是否要承担责任?4 P4 g  P* r' d! Z3 g6 I( N
2014年6月4日,琳琳(化名)在人气很高的绍兴E网上发表帖子,投诉绍兴市柯桥区某镇管理混乱,很快引来4网民回帖谩骂。琳琳要求网站相关公司删帖,并提供4网民信息,但对方置之不理。
6 i; a3 q0 D2 [3 q2 o$ Y琳琳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
3 T  z0 D& N2 e+ H. Z4 {近日,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 a+ b2 H. h  |9 f投诉帖引来谩骂2 i3 h/ E# x; g0 ?0 ^. K
要求删帖无人理
! o4 a8 ]8 X0 T30多岁的琳琳是柯桥某镇居民,对于镇里的事,她投诉举报了不止一两次。6 `4 ^4 C6 i3 z: b6 ~9 K
这次的帖子发出后,马上引来4名网友回帖,都是谩骂。
9 J" \, p, E, p3 ?' L琳琳打电话给这个网站的相关网络服务公司,要求删帖,但该公司置之不理。8 q' ^+ _/ I$ P& I2 r" l$ i7 v
一天,两天,三天……骂人的4名网友越骂越凶,甚至使用了侮辱性词汇。9 S4 j) W& z# O3 o2 b
“我们在法院的事实判定书上也没有复述这些话,因为都是些绍兴本土方言骂人的话,真让人看不下去。”绍兴市越城区法院的相关负责人说。
( ~6 z6 w+ n2 w0 {: ~琳琳忍无可忍,将这家网络服务公司告上越城法院。要求这家公司提供4位网络用户个人信息,删贴并在服务平台上为其恢复名誉。
. A( c4 L" T1 h0 G琳琳认为,网站有义务对涉及人身攻击的言论进行把关,这家公司不仅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在她事后要求删帖时仍置之不理,导致自己名誉受损。
2 j& q" q# ?/ T: r! s$ a' ^; M& s法院负责人说,从法院的层面上是不会去判定原告和被告间关系的,但从这4名网友的回复中可以看出,这是十分熟悉该镇情况的人。
  \; }" F  L3 H, G9 F! U法院判决:4 b2 x! C" D! l/ Y+ h) o$ |
网站向被告提供谩骂者信息
* p/ n* A% _" n6 ~- X6 [在琳琳起诉后,上述这家网络服务公司,于2015年1月对骂人的跟帖进行屏蔽。
! F( i* e) {9 H! ?' i) X在庭审中,这家公司辩称,他们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网络服务的公司,为网民提供交流的平台。他们根据网站与网络用户的协议,作为网站经营者,依法依约保障网站用户的言论自由权,故并未对骂人的网帖采取措施。. S- _$ `2 S) C7 p
这家公司认为,他们并非实际侵权人,且从未收到琳琳任何书面函件或文字信息通知删帖,所以就没有删帖。另外,网络服务公司只能提供网民的IP地址,无法提供网民其他信息。
; |+ }8 @/ |# v* l+ t法院审理认为,4位跟帖的网民,使用了相对过激及侮辱性字眼抨击琳琳,涉嫌侵权。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提供4位网民的信息,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p% _4 r+ N. r( F7 V6 F$ ~
至于琳琳删帖的诉求,因网站已在2015年1月屏蔽相关回帖,故已无诉请的必要。: [* W" A# b0 Q4 J+ M; V$ j
至于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0 R/ P3 v: r9 F# `# h最后,越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该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向琳琳提供4位网络用户的注册信息包括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
" d7 \( m$ R) J1 e法官称,类似案件已有很多。比如2008年9月,中国青年报就有一篇关于《网民发帖骂人,网站赔钱道歉》的文章。说河南郑州的律师网友王永建,在商都网上表达观点时遭人恶语诋毁、诽谤,在无法找到肇事者的情况下,王永建以监管不力为由将商都网告上法庭。后来,商都网不仅向他公开道歉,还支付了2000元精神赔偿。  A/ O% I" h+ u$ e4 Z
法官提醒,网络服务公司作为信息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不断改善投诉渠道,为权利人及时、高效维权提供便利,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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