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标题: 拘留处罚载明的日期,被拘人员依然逍遥法外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昨天 12:15
标题: 拘留处罚载明的日期,被拘人员依然逍遥法外

+ Z& A' {+ K5 P; _7 i' ]0 n2 `' ^! W( {) Q/ b" |- d
2026年2月1日,本人(受害人)通过110报案,随后宜宾三江新区白沙湾派出所,以“寻衅滋事”立案。
1 Z* _" f/ x. V        2026年2月16日,该所电话告知受害人案件已侦破,三名涉案人员全部执行拘留,2026年3月1日下午,该案涉及的涉案人员大摇大摆出现在被害人眼前,毫无悔改之意。2026年3月2日早上9点左右,被害人到白沙湾派出所询问案情执行情况,索取处罚决定书,该所工作人员提供了三名涉案人员的拘留处罚决定书,其中明确标注三名涉案人员被拘留的日期是:2026年3月1日至3月7日,不等。也就是昨日3月1日,三名涉案人员都是在拘留执行期,受害人随即向白沙湾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昨日(拘留载明的3月1日),亲眼看到涉案人员。工作人员表示,3月1日的拘留日期,12点前都算,可能是你看到后才被执行的拘留,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办案民警,被害人当即表示,请求提供办案民警电话,被拒绝;被害人表示需要面见领导反映,也被拒绝,被害人走出白沙湾派出所后,来到涉案人员店铺,再次亲眼所见,涉案人员3月2日仍是活动自由,逍遥法外,并非拘留处罚书载明的执行拘留。
0 o4 u( q/ I5 i0 C  s
/ s) O$ P4 b: v$ b  G( J- |$ r7 g拘留处罚决定书        3月2日上午10点3分,受害人通过110报警电话反馈后,接警人员提供了三江新区警务监督电话,受害人通过该监督电话反馈后,电话那头告知,现在通知某所长,让被害人等待30分钟进白沙湾派出所找此人。某所长到达后,确认以上涉案人员未被执行拘留,表示肯定会执行拘留,拘留时通知被害人。
/ N+ c$ f, E/ {/ j
2 z% W1 ?3 e9 N9 o7 r+ o7 }8 U拘留处罚决定书; K' @2 f4 M! j( q

) l9 V% `" j& t        盖有印章的处罚拘留书载明的日期,不执行拘留,正常上班时间反映问题,无人受理,上班的办理不了,能受理的,不在现场,这就是我一个老百姓遇到的真实情况。
0 m9 W( N3 a# e7 a/ I2 q! p0 L, I$ ?7 E7 A5 Q6 ]4 v0 y, `





欢迎光临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https://icbw.com.cn/)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