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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元市利州区雪峰村:一张等了14年的“准建证”何时才能到手 [打印本页]
作者: 传播网. 时间: 昨天 17:23
标题: 广元市利州区雪峰村:一张等了14年的“准建证”何时才能到手
"手续早就齐全,房子却一天没建。"近日,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办事处雪峰村三组村民胡春容站在一块长满荒草的宅基地前,对本网说。这块90平方米的土地,她依法取得使用权已整整14年,却至今仍无法动工。更荒诞的是,宅基地上已矗立起二哥胡福海家的厨房和部分院墙,剩余地块则被胡福海卖给外村人建房。
一纸合法批文为何沦为"空头支票"?本网赴当地走访发现,一起看似普通的邻里宅基地纠纷背后,暴露出基层"以调代管"、违法建设监管失灵、贫困户维权艰难等一连串治理漏洞。
0 S' [' I: _: M' a' Y6 U; z% e"证"到了,房子没影
据了解,2007年5月9日,胡春容从广元市规划和建设局领取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07281)和《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2008年11月26日,又获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利州区分局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证字第509号)。三份文件均明确:同意她在雪峰村三组占地90平方米、修建270平方米住宅。
! I2 H. F: ]* [$ @" p6 o& R0 T图/胡春容建房建设用地批准书
"拿到批文后,我立即向雪峰街道城建服务中心申请放线。"胡春容回忆,施工队刚刚进场,村民胡福海(注:胡春容二哥)便带着家人阻拦,理由是"这块地是父母的自留地和宅基地"。双方爆发冲突,胡春容多次报警,"派出所来了也只是劝离"。
" W6 a: v8 a9 ?8 m" t图/胡春容建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本网在雪峰村看到,胡福海家距争议地块不足20米,一栋三层小楼已入住多年。胡春容提供的卫星图片显示,2009年争议地块尚为空地,2012年胡福海在地块东侧建起厨房,2018年又将西侧约40平方米出售给外村村民王××建房。"非本村成员买地建房,村'两委'和街道办不可能不知道。"胡春容说。2 @1 H1 s* A8 N
14年"马拉松式调解"
雪峰街道办出具的文件显示,2009年至2021年间,当地先后通过雪峰村委会、利州区人民法院调解中心、街道综治办等渠道组织调解十余次,但多因为胡福海不到场或不同意调解意见而告终。2021年1月15日,街道信访办下发《关于李仔雪(胡春容丈夫)反映宅基地矛盾纠纷信访处理意见书》(广利雪办字〔2021〕1号),提出"协调公租房""原址或另行选址建房"等4条处理意见。9 F( j5 m% H- ?- ]0 d: o2 S
图/胡春容建房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文件写得很好,就是没人落实。"胡春容的丈夫李仔雪告诉本网,街道办曾口头承诺"半年内解决",结果又过去4年,仍无下文。
( E; L% T; e2 P; b3 J4 `) @# @- ^. m雪峰街道党工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称:"我们一直在做双方思想工作,但胡福海态度强硬,街道没有强制拆除权,只能向上级部门汇报。"对于"外村人购地建房"是否涉嫌违规,需要进一步调查"。
% N6 j; s# P3 a: M5 n% E; n宅基地权属到底是谁的?
本网从胡春容提供的宅基地证明材料中得知,所批建房地原属于自留地。在雪峰村街道办事处雪峰村村民委员会三组村民小组提供的关于村民胡春容宅基地一事证实称,全家共有7人,每人0.6分,共280米²,胡春海修房子已占用父母及本人自留地,张玉珍建房(胡福林之妻)已占用父母的老宅基地。现胡春容建房属于本人和她姐姐胡清莲(胡清莲愿意将自己的自留地赠送妹妹胡春容),哥哥胡福友(已死亡)的自留地,不属于胡春海的。
! B3 c; N6 l, e: W图/胡春容宅基地证明材料
但当时村民胡春容,两兄妹经常为此事发生争执、甚至打架,阻扰修房子,因在本地修建住房手续合法,为地基的事,派出所出警多次。
4 c$ l- I9 w: @; l# ~3 m: q) b6 d 如今,那块90平方米的宅基地用彩钢板材围起来,被附近的人栽种上蔬菜,与周边的居民小区显得极不和谐。
8 Z6 X. p3 [$ D" W8 \贫困户的"死结"
利州区残联出具的证明显示,胡春容患精神类疾病需长期服药,家庭享受农村二类低保。本网在其租住的平房看到,屋内几乎没有像样的家具,屋面也没有铺地砖。"冬天冷的不行,夏天热的像蒸笼,晚上到半夜也无法入睡。为了降温,丈夫接了自来水,将其泼湿地下,等待稍微干后,在地板上铺上席子才可以稍微睡下,这样有时候,一夜降几次温,才能睡到天亮。"胡春容低声说。5 p K6 |, v+ }2 N6 T% h
胡春容的老公提起这件事,非常气愤与无赖,“这几年,胡春容为了建房这件事也急出重病,有几次住进医院,差点死掉。”6 P! o3 O9 X) L9 B6 g h& v3 x+ ]
"合法权利不能因'调解'而无限期搁置。"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罗姓律师认为,胡春容持有完整权属文件,胡福海的行为已构成侵权,且涉嫌非法转让土地,相关部门应依法履职,而非以"调解"为由拖延。(一民)1 q+ E6 W. \8 f" t
【手记】' L. X6 K% I' Q. ~- z
盖着鲜红公章的《建设用地批准书》等相关证据,在胡春容手里握了14年,却换不来一砖一瓦。调解十余次,文件发了几件,问题却始终悬在半空。当"以调代管"成为推诿的借口,当违法建设在眼皮底下悄然成型,当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漫长的等待中消磨殆尽——我们不得不追问: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究竟卡在了哪里?! |. u0 @+ m" a# m1 B6 N
胡春容的遭遇并非个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如何让每一份合法的批文都能落地有声,如何让每一个公民的权利都能得到切实保障,是摆在基层治理者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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