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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律师回应女子作不雅手势被后车撞倒:定责需要看是否为操作失误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昨天 10:36
标题: 律师回应女子作不雅手势被后车撞倒:定责需要看是否为操作失误
[律师回应女子作不雅手势被后车撞倒:定责需要看是否为操作失误,提醒勿用违法行为攻击另一个违法行为]1月22日,#撞倒作不雅手势女子司机回应#登上热搜引关注,据极目新闻报道,1月6日下午,云南昆明一辆黑色商务车停在停车场出入口处,一女子站在车外整理物品。后方一车辆疑要右拐进停车场,司机按喇叭提醒让路,女子却以不雅手势回应。随后,后车撞向前方商务车,女子摔倒在地。据报道,事故正在调查中。
视频曝光后引发讨论,有网友认为女子为自己的违停和不雅手势付出了代价,也有网友认为司机误踩油门。那么,这起事件中,司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对此,@钱江视频 记者咨询了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齐。 律师认为,这起事件的关键在于后车司机到底是故意的还是操作失误。若为操作失误(错把油门当刹车)则属于正常交通事故,仅需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如果是故意行为(因前车挑衅泄愤、报复攻击)则构成刑事犯罪,需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追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三十四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处罚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律师提醒,虽然前车女子的不雅挑衅动作涉嫌违背道德,但是也不能成为后车男子实施攻击行为的合法理由。如果用违法行为攻击另一个违法行为,那么该攻击行为会属于独立违法行为,需独立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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