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标题: 两女子遭未拴绳犬只袭击追咬,外卖小哥等出手相助,肇事犬只主人已被拘留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前天 17:54
标题: 两女子遭未拴绳犬只袭击追咬,外卖小哥等出手相助,肇事犬只主人已被拘留

1月20日,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发布情况通报:

2026年1月16日晚,我区和平镇和平社区发生一起犬只伤人事件,二女子途经英西港寨前路时,突遭未拴绳犬只袭击追咬。危急时刻,一路过外卖小哥和周边群众及时出手相助,驱走犬只,阻止伤害进一步扩大。事发后,公安机关与和平镇迅速开展调查处置。

目前,肇事犬只的主人杨某蓬因未遵守养犬管理规定导致伤人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经了解,救人的外卖小哥林南是和平镇和平社区人,镇和区有关部门组织慰问挺身而出的外卖小哥林南,对其仗义相助的行为予以表扬和奖励。

此前报道:

近日,广东汕头两名女生骑电动车被狗追咬,大狗追咬女孩不放,女孩尖叫不止,路过的外卖小哥挺身而出驱赶大狗,两名女孩分别有不同程度的受伤。

附近居民称,狗是私人养的,平时是拴起来的,那天不知道怎么又跑出去了。据悉,目前狗主人已被警方传唤。,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针对当下社会生活中频发的宠物伤人隐患,新规第八十九条对养犬行为的约束作出规定,对于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警告,拒不改正则面临一千元以下罚款。

此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或者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视情节轻重,将被处以警告、十日以下拘留、一千元以下罚款。

对于最为普遍的“遛狗不拴绳”等违规行为,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从国家法律层面,不仅明确了公安机关的查处职责,更明确了处罚范围和标准,让执法更加有章可循。而对于广大养宠人来说,文明养犬,将不再只是道德倡导,而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 ^. Z; c- F, s9 t: S/ K




欢迎光临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https://icbw.com.cn/)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