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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地产商行贿广东从化原市长:没进展只能送钱 [打印本页]

作者: 传播网编辑    时间: 2015-5-21 09:44
标题: 地产商行贿广东从化原市长:没进展只能送钱
来源: 新快报(广州) / ?. x2 H. E0 b* b9 E
房地产企业老板为调整土地规划和项目开发,砸100万美元给从化原市长梁建清。
6 e* U. C$ l. l( L- i3 ^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前日审理的一宗行贿案透露了上述案情。被告公司负责人林强承认送钱之事,但认为自己是项目调整迟迟无法推进,无奈进行了“被动式行贿”。# z  S; ?) E, v; }- H5 N
指控1 z& R) ^; ^. a( S! _1 g$ {' q
为调整规划行贿百万美元
5 s$ J; a- V. y, W& f& y据悉,广州中院前日审理了上述案件,广州市宏都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宏都公司)、广州市田园旅游生态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田园公司)、上海荣日贸易有限公司以及林强列为被告,涉及的罪名包括单位行贿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挪用资金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四项。6 B$ \. `+ l# Z' S& P3 i
随着庭审的推进,新快报记者发现该案件涉及的单位行贿对象,正是落马多时的从化市原市长梁建清。
, C% ]1 [$ _( Y$ y# m5 I) e& ~据检方指控,从2008年到2014年间,宏都公司与田园公司为了地块规划调整、开发生命谷项目等,由林强先后向梁建清行贿30万元人民币、100万美元给从化市原市长梁建清。
6 ^! U' h) Y) y/ `2 R3 u庭审显示,林强现年50岁,福建人,曾是福建宁德市政协常委(已被免),除了是被告三家公司的法人代表或直接负责人外,名下还有多家公司。8 U: d5 E0 Q1 d( ?
辩解
# M4 N$ h; i) E( A" A; Z事情总没有进展只好送钱
8 q& M& m9 W9 F, O% G7 o; j) }“单位行贿罪是事实,但并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林强在庭审中承认行贿,但对于挪用公款等指控均表示不服,称是属于借款行为,也否认行贿其他非国家工作人员。
, h9 ^2 R+ D6 I1 n+ T庭审主要胶着在贿款中的10万美元是田园公司送出的还是宏都公司送出的。田园公司否认曾经行贿梁建清。
- N7 l, j* Q; P+ l+ x. D6 p! ]林强称,宏都公司原本是准备在从化拍地做汽车城,但后来感觉不合适想改为城市综合体项目。调整规划期间,在其他股东介绍下,他认识了梁建清,后该规划调整顺利通过。为了表示感谢他前后送了100万美元,其中的10万美元是因为生命谷项目给的。
3 O/ Q7 V# G" s& m9 O. @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显示,梁建清本人也供述其在城市综合体项目为林强提供帮助,在田园公司开发的生命谷项目也给予了帮助,共收了100万美元,但他并不清楚两个项目贿款各占多少钱。0 m/ k' W. b  c! n9 S
公诉人认为,所谓的不正当利益,体现在林强请托梁建清把地块变更为城市综合体后,提高了这块土地的融资率和建筑面积。
5 I; m" F; J) Q3 p  e林强的辩护律师认为,林强没有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相关会议纪要等都说明地块规划调整的必要性,称林强是属于“被动式的行贿”。早在2008年,林强就意识到需要调整规划但事情迟迟没有进展,最后只好选择送钱。( R$ m/ v* ]6 C+ @
被告辩护律师还称,因为林强被抓公司经营陷入困境,希望法院能对其判处缓刑,令其早日回归公司。该案尚未宣判。# x! O! a" L+ v, p. ?7 y1 _
回顾
: K% i0 R5 S0 Z  v从化两任市长先后落马+ C# D% M! t) D4 E' _3 J1 E
1.广州从化市原市长 郭清和
) M# `( ^& p& i- _; A2013年1月,梁建清的继任者——从化市委副书记、从化市市长郭清和,被宣布涉嫌严重违纪。
# _% i& m+ n' V公开判决显示,郭清和是因从化市流溪河林场原场长李某举报立功而案发的。据广州市检察院通报,郭在园林系统到任职从化市委副书记、从化市市长,收受过百万贿赂。郭清和已被判刑。
- q# u0 t/ i! c( F6 @: D  c2.从化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方纪章! u! V% t: V9 K; `  _3 K, K
据广州市纪委通报,从化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方纪章,是在梁建清“落马”的消息公布前一个月被查的。方纪章也是一名“老从化”,长年在从化工作。据去年底的开庭信息,从化市鳌头镇西电东送工程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被审计出存在骗取和侵占的问题,方因此案发。据指控,其涉嫌受贿共计400多万元,多位亲属也不同程度地参与,但他只承认了受贿了10万元。该案尚无宣判消息。! L3 ?7 ]. U2 y5 J1 f
3.从化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刘伟灵
) F  {% N8 N  w  m$ G) D' g在2014年5月,从化两位当地老板被调查, 50岁的本地官员刘伟灵随后被带走。
% H) W/ {/ Z- G4 U4 n据指控,刘伟灵涉嫌套取公款100余万元,受贿24与万元,为他人承包公司、升迁提供帮助。面对指控,刘伟灵称其贪污的钱都用于接待领导、节日代表单位“进贡”和接待领导来摘荔枝等。目前该案尚未有宣判消息。
# U) j9 u% p  {, r: Y& r6 D" c链接
& E2 ^! t8 T( O, G9 p被记大过仍不思悔改2 H+ {, G! B. a8 `7 M  {6 E
梁建清案发前还顶风受贿9 ?( Q0 G- g/ H* s
去年四五月份,从化市领导班子多名成员接连“出事”,梁建清也被查处。# A! \; D) b4 _$ b$ ?% c' \
公开资料显示,梁建清现年54岁,东莞人,华南理工大学毕业后进入从化的广州第二合成纤维厂工作,从此扎根于从化,年仅23岁就成为副厂长,之后在多家国企担任了领导职务。3 r% X( y0 z! \( [2 B/ J
1996年,梁建清开始从政,在从化历任经委副主任、工业局副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2002年12月升任从化市代市长并很快“转正”为市长,在这个职务上干了近8年。2011年,在从化工作了近30年的梁建清被调任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委书记、局长,官至副厅级。5 C( v. T2 Z4 K& D: H
2014年5月,广州市市纪委通报称,梁建清涉嫌违法犯罪被调查,收钱的节点正是发生在其担任从化市市长期间。
: W0 T  {( @8 c据通报,2003年4月至2011年2月,梁建清在担任从化市市长期间,为私营企业老板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贿送的巨额现金。直至2014年春节,梁建清在紧张的反腐局势中仍“顶风作案”,两次收受广州市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林某贿送的现金,收受广州某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某贿送的现金。
2 ~; H- U: |, |# ?据报道,2011年4月即梁建清刚调任至广州市质监局两个月,国土资源部发现了广州某公司在从化建设的国际会议中心项目中违规占地千亩用于建设高尔夫球场。此事在整改过程中,梁建清被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处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4 `* b" }! F& {; R8 S5 i0 C' ]梁建清一案目前尚未有庭审消息。根据庭审出示的证据,其家属证实了赃款去向并提及部分用于购房。4 C  f- v1 T0 z$ M) n#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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