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 U6 A; R) ?& g- b4 w二、物业态度寒心:冷漠推诿,毫无责任心更让人心寒的是物业事后的态度。我们找到物业服务中心的朱经理、刘副经理讨要说法,对方却极尽推诿、敷衍之能事,电话沟通也含糊其辞。时至今日,我和我的家人没有收到来自物业的任何正式道歉与慰问!一条鲜活的生命在他们管理的区域内受伤,他们却仿佛事不关己。我们每年按时缴纳的物业费,难道就是为了“供养”这样一群漠视业主安全的“甩手掌柜”吗?三、法律依据:物业已严重违反《民法典》与《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的行为,已不仅仅是失德,更是违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围墙及其附属设施(防护刀片)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物业公司未能确保其安装安全、未能采取有效防护和警示措施,导致业主受伤,明显未尽到法律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未能履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基本秩序和安全的责任,其行为已涉嫌违规,住建部门作为主管单位,可依据相关法规对其进行调查处罚。 % T3 V' I+ K3 w! I四、我们的诉求:呼吁立即整改,恳请监管部门介入在此,我们向南充碧桂园物业公司及南充市相关监管部门提出严正诉求:对物业公司:立即对小区内所有类似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和整改(例如,加高、拆除或包裹锋利防护刀片,设置醒目、有效的警示标识);就此次伤害事件向我和我的家人进行正式、公开的道歉,并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公开说明整改方案,建立常态化的安全巡查机制,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对监管部门(@南充市住建局):我们恳请并呼吁住建部门能够立即介入调查!核查南充碧桂园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安全管理职责,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我们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对辖区内物业公司的监管,让法律法规不再是“纸上谈兵”,真正成为守护百姓安全的盾牌。9 y. [" [3 [. C' L. h3 H# S
我们已保留了所有证据,包括现场照片、视频、医疗记录以及与物业沟通的记录。我们坚信,法律会还我们一个公道!我们也呼吁广大网友和媒体关注此事,共同监督,不要让这样的“夺命刀片”再威胁任何一个家庭的安全!—— 一名忧心忡忡的南充碧桂园业主( e" R* C$ @' b' L
(发帖日期:2025年11月19日). C7 Y, |3 T, ?& U* K; Y# n,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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