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 c j, n7 \% V8 @% D2017年,龙坪村在2014年全村人均450元约30余万修建全村集中供水工程烂尾后,水利再次拨付29.96万元反复修建全村集中供水项目。这本该是弥补前次失误、解决村民饮水难题的补救举措,最终却重蹈覆辙——仅建成了一口无法供水的“干池子”,仅何家湾少数区域有水可用,绝大多数村民未享受到任何实惠。短短三年两次重复建设、两笔资金接连“打水漂”,工程如何通过水利部门验收,成为村民心中愤怒且不解的追问。! _6 {+ o. q; r, K t3 F
( k( l8 l* s( s" F, r全村集中供水工程的验收,有着全链条的刚性标准与程序。即便按2017年的监管要求,此类工程验收也需满足“水源可靠、设施完备、供水达标、管护到位”的核心条件,且必须遵循县级自验、上级复核的规范流程,对水源稳定性、管网覆盖率等关键指标实行全覆盖核查 。龙坪村的工程既无稳定水源接入,又缺乏全域输水管网配套,仅有的“干池子”连基本供水功能都不具备,完全不符合“已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通过竣工验收,运行没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必备条件 ,这种明显的“半成品”能通过验收,本质上是验收程序的彻底失效。0 g; A- `' Y. C9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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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费解的是,重复建设本身就暴露了前期监管的严重缺位。2014年的供水工程已因无水可用沦为摆设,2017年再次立项时,本应先核查前次工程失败原因、科学论证水源可行性。但从结果来看,龙坪村既未解决水源不稳定这一核心问题,也未完善管网建设等关键环节,反而简单复制“建干池子”的无效模式,这与部分地区“供水工程建设标准偏低、前期勘测不足”的典型问题高度吻合 。而水利部门作为行业监管主体,未能及时介入纠正重复建设的荒唐决策,反而为又一个烂尾工程“开绿灯”,其监管失职显而易见。 % d$ C `* p* W ( ]6 C1 z# j8 r. I% z: p: D2 Z* h- O两笔资金接连流失、工程两次烂尾,背后更可能潜藏资金挪用与监管寻租。集中供水工程从立项到施工有严格的资金监管要求,29.96万元应专项用于水源建设、管网铺设等关键环节。但龙坪村工程最终仅建成“干池子”,不排除存在“重立项轻建设、重收钱轻落实”的问题——可能将资金截留挪用,仅用少量款项应付式建设,这种操作与多地曝出的“工程建设及收费不规范”乱象如出一辙 。而验收环节的“一路绿灯”,恰恰为资金违规使用提供了掩护,形成“建设造假-验收放水-资金流失”的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