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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阆中企业组织客户赴港旅游 25人7天被强制消费20万 [打印本页]

作者: 传播网编辑    时间: 2015-5-14 10:40
标题: 阆中企业组织客户赴港旅游 25人7天被强制消费20万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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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被强制消费购买的货品
游客所购货物开具的账单

  四川新闻网南充5月13日讯(记者 何春林 摄影报道)为回馈购买保险的客户,新华保险阆中分公司称由公司出钱,客户只需缴纳1000元,可享受港澳7日游(纯观光旅游)。然而,一行25人的旅游团在每人缴纳1000元团费后,却在旅游中被“强制”消费20多万元。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阆中市旅游执法大队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此事,争执双方目前已经达成退款协议,退货等相关事宜也在进一步协调之中。

  出发前身份证被收走 交2000元才能离团

  当事人王晓丽(化名)讲述称,今年4月中旬,她听说客户只需交1000元参团费就可享受4月21日至4月27日赴港澳7日游。

  “当时听到这个消息很高兴,就和朋友一起参加了这个活动。”当事人王晓丽(化名)讲述称,此次参团有25个人,大都是公司的老客户和客户的家人朋友,自己也是保险公司十几年的老客户,当时工作人员介绍说,此次旅游是纯观光游玩,费用不够将由保险公司补贴。

  “没想到,从广州出发抵达香港后,我们25个人的身份证就被带团导游收走了。”王晓丽告诉记者,导游告诉他们不允许随意离团,如果离团或退团,要交2000元才能走人。

  购物点地处偏僻处 购物场所类似仓库

  “旅游中,不仅没有肉,吃的比猪食都差。”当事人张云(化名)告诉记者,这7天里吃的大都是一些水煮萝卜(没油),蔬菜是一些发黄的菜叶,米饭硬得像铁一样,好不容易有肉吃,又都是半生不熟的样子,“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

  出发前,新华保险阆中分公司负责人赵嘉明表示,此次参团不强制购物,自愿购买。但在整个参团过程中,旅行社的导游陆续带领团员在所谓的珠宝店、名牌钟表店、百货公司、玉器店、竹炭店等场所进行“购物”。“26日一早,我们刚到珠海,就被导游强制带到丝绸店购买丝绸制品,其中床上四件套卖8980元,最后讨价还价,花了2000元,整个团买了12套。”

  受当事人杨龚宇(化名)称,购物店地处偏僻,手机没一点信号,都是一些类似仓库、小作坊改造后的场所,根本就不是正常对外营业的商铺、商场。

  声称每个团员是花700元“买”的 不买东西就不能走人

  “不买就别想到下一站,谁先买谁就可以先走。”带团导游威胁游客说,此次参团就是购物团,是花700元钱一个人买来的,如果不购物,自己就要亏本,并且还要给上家返点。

  当事人屈婉梅(化名)告诉记者,导游态度很是恶劣,告诉团员“必须买,不买不能走”,同时还声称,如果没钱就叫家里子女或朋友打钱。

  团员不仅被迫消费,而且个人身心也受到伤害。“掉了队的团员,在购物店没有买东西,就会被几个壮汉围住不准走。”当事人罗龚宇称,几个壮汉年近30多岁,胳膊手臂粗壮,身高有180厘米左右,身上有纹身,穿白衬衣,头带耳麦。

  游客讲述

  游客被迫购物 7天花费近20多万元

  “7天时间里,我们整个团25人,总共被迫消费了将近20多万元。”当事人王晓丽告诉记者,整个旅游参观景点也是一路跑着看,没有一点自由。

  王晓丽说,4月24日早上6点过就起床了,团员拿到港澳通行证后,当天便观看了黄大仙祠、香港海洋公园等地方,一上午时间,总共就走了5个地方。“参观每个地方就像赶集一样,一个景点还没看完,就被导游叫去另一个景点,尤其是在黄大仙祠,游览时间不足10分钟。”

  4月24日下午,旅游团就被导游带去了购物店,一会儿珠宝店,一会儿保健品店、饰品店,导游说,每个人要买够5000元的东西,否则不让走。“那一天我就花了将近1万多,其中一条项链要价5000多元。”王晓丽说,整个7天旅游中,加上1万多元的保健品、6000多元的手表以及其他饰品,自己花了将近3万多元。

  临近旅游行程结束,导游更是大肆要求团员购物。受害人杨立升(化名)称,26日一天,整个旅游团被迫消费了近7万多元,其中在珠宝店就买了将近3万多元的东西。

  经多位当事人讲述称,从4月21日到4月27日,这7天时间里,这25人组成的旅游团总共被迫消费了近20多万元。

杨先生告诉记者,这次旅游中迫不得已向朋友借钱回家

  调查

  组团无资质 1000元团费未开收据

  记者从阆中市旅游执法大队了解到,4月27日下午,港澳游结束返阆之后,20多名游客找到新华保险阆中营业部讨说法,警方介入后将其转交给旅游执法大队。经查,新华保险阆中营业部只从事保险及关联业务,并没有旅游组团资质。

  记者致电新华保险阆中营业部负责人赵嘉明,对方也表示此次活动是阆中分公司自行组织的,省市公司并不知道。同时还称游客缴纳的1000元团费是由重庆天悦旅行社杨某提出收取。赵坚称,当初他并没有说过游客的其他费用由新华保险阆中营业部补贴。

  记者从赵嘉明在旅游执法大队所做笔录上看到了以下对话:

  问:你是以何名义组织的此次活动?参团主要构成人员有哪些?

  答:以新华保险公司阆中营销服务经理的名义,是此次旅游团组织者,人员除家庭成员8人外,其他人员还有其他业务员的客户或亲戚。

  问:收取了多少费用?有没有开收据?

  答:每人收取旅游费用1000元,未开任何收据,其中转账约7万元,是转给重庆天悦公司(旅行社)杨总的,转账次数和金额不清楚。

  旅行社称与游客已协商解决

  既然新华保险公司没有组团资质,为何还能把团员组织起来赴港澳旅游?对此,5月6日下午,记者致电重庆天悦旅行社杨总,对方手机一直未有人接听,且号码归属地并非重庆本地,而是江苏南京。

  5月9日上午11点左右,记者再次拨打杨正斌电话,接通后,对方表示已经跟游客沟通协商解决好,具体详细信息要问游客,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最新进展

  已退还每个人1000元团费 游客所购货物3个月内退钱

  5月12日,记者致电新华保险四川分公司负责品牌宣传的办公室,一唐姓工作人员声称需要递交相关采访申请,随后记者按照对方要求,递交了采访提纲和相关资料,但截至今天发稿前,对方未有任何回应。

  此外,记者了解到,5月7日,重庆天悦旅行社杨姓负责人已与旅游团协商,退还每个人缴纳的1000元团费,同时还支付给每个人在旅游中不必要的开支1000元。针对游客所购买的货品,如果游客自愿留下的就留下,不愿意留下的,让游客自己通过快递公司,快递给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5号一周姓所在公司处,并在三个月内把钱悉数退还给游客。

  游客罗先生称,5月7日当天,新华保险阆中分公司负责人赵嘉明还向游客签订了一份担保书,称如果游客在退货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损失,将由他本人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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