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乡原阳的兰先生求助@小莉帮忙称自己被新婚妻子给骗了!这是咋回事呢?
兰先生表示,自己今年35岁了,一直没有找到对象。去年4月份的时候经媒人介绍,认识了一位比自己大3岁的女士,虽然对方是二婚,但是感觉文文静静的,兰先生便没有多想,也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缘分!俩人认识了大概一个多月的时候,女方的母亲就催着结婚,在给了对方10万元的彩礼后,双方就举行了婚礼仪式。
药品外包装上写的是“用于治疗难治性精神分裂症”,且上面还写了“一次吃两片”!随后,兰先生询问女方得知,她从18岁就开始吃这个药了。兰先生一家表示在这之前,根本不知道女方的身体健康状态,认为其存在刻意隐瞒的情况,希望对方能给一个说法。
随后,小莉联系女方母亲,对方表示:“啥都对他说了,他情愿要俺,他想着已经告俺了,他想咋败坏咋败坏!”
根据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显示:二人结婚目的无法达成的主要原因为被告自身疾病。故,本院酌定按照彩礼款的90%进行退还,即被告应向原告退还彩礼款90270元。
《民法典》明确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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