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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职人员20类饭局不得参加 饭局前先“三问” [打印本页]

作者: 传播网编辑    时间: 2015-5-11 11:03
标题: 公职人员20类饭局不得参加 饭局前先“三问”
来源:钱江晚报- i/ G2 P! |  }, u) a

“全体公职人员不准参加20类饭局”的规定(浙江丽水版),最近网上很火,获得点赞无数,人民日报也进行了刊发。可是也有人问了,这不能参加,那不能参加,到底还能不能参加聚餐了?会不会参加了饭局,就无意间踩中了红线?

  可是,饭局对于中国人来说,是重要的社交方式,朋友间联络感情,有时总免不了聚个餐。那么,如何防止误陷“饭局门”,怎么样才算合情合规的参加饭局呢?昨天,杭州纪委发出提醒,党员干部赴饭局必须做好“三问”。搞清楚了这“三问”,饭局就可以愉快地约起来了,就能吃得放心,玩得开心了。

  一问:谁买单

  “公款买单”是大忌

  第一问就是问清“谁买单”。

  杭州市纪委相关人士表示, 私人聚会“公款买单”是大忌,买单者“误人误己”,参加聚会的党员干部也会“被牵连”,使本可轻松愉快的私人聚会变了味。

  另外,也要谨防聚会中的“不速之客”来买单。有一个领导曾讲过一个故事——在一次战友聚会时,有个战友带了一名“光头、纹身、挂粗项链”的朋友来参加。后来发现,光头男来是请托办事,最后还抢着买单。这位领导见事不妙及时借故离席。事后他对战友严肃申明不能再发生这种事情。

  杭州市纪委相关人士告诉钱江晚报记者:当事人、请托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管理服务对象以“朋友聚会”名义安排的吃请,自然是应当拒绝。

  二问:和谁吃

  拒绝明显带小圈子性质的聚餐

  第二问就该问清“和谁吃”。

  杭州纪委提醒说,私人聚会要特别注意参与对象,除了客人来访、朋友聚会等正常人情接待往来,其他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明显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活动,应明确拒绝或自觉回避。当然,不涉及公款、不涉及业务关系的同学间、老乡间单纯的小聚会,不属此列。

  在私人聚会中,如果席中出现“新朋友”时,也要特别提醒党员干部要特别谨言慎行。因为,“新朋友”说不定下次就会借用你的身份。

  有不少党员干部都有过亲自经历:陌生电话打进来,热情洋溢地问候一番,然后讲“我现在正在和谁谁谁在一起……我们什么时候再聚聚”。杭州纪委说,估摸着吃过一次饭,甚至你都没啥印象的“新朋友”,是想以此来拉近乎,目的是想借你的公职身份来影响他们的业务。

  三问:在哪吃

  “单位内部接待场所”挺敏感

  第三问就要问清“在哪吃”。其中一个敏感的地方自然是“会所”。公职人员不得出入私人会所,更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吃请或参与他人安排的吃请。

  还有一个敏感的场所是“单位内部接待场所”,比如装修不错的食堂。杭州市纪委相关人士说,这些场所必须用于本单位正常的公务接待,不得用于接待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私客,也不得出借给外单位人员接待私客。

  1.不准参加公务宴请

  2.不准上下级之间搞相互吃请

  3.不准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

  4.不准接受基层单位吃请

  5.不准接受异地接待

  6.不准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

  7.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

  8.不准到企业搞变相吃喝

  9.不准公务外出期间公款吃请

  10.不准参加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

  11.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

  1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

  13.不准用公款宴请私客

  14.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宴请私客

  15.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搞变相吃喝

  16.不准参加在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的吃请

  17.不准参加同学会、老乡会等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

  18.不准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

  19.不准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

  20.不准参加其他违反规定、有损形象的吃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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