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家住贵阳的唐师傅的女儿在学校被一位男同学撞倒,这原本是件小事,可看完监控后,一家人却越想越生气。
视频画面显示,2月18日的课间休息时间,两位男同学正在操场上追逐打闹,这时,唐师傅6岁的女儿荷荷恰巧路过,被身穿白衣服的男同学撞倒在地。
回到家后,唐师傅见女儿没什么不适便去忙自己的事情了,而荷荷的姑妈便想着给孩子做点吃的,让孩子开心一下。
原本以为荷荷睡一会就会好转,可没想到家人将她叫醒后,孩子的情况却变得更加糟糕。
荷荷姑妈:两个小时也没有起来,我去看三趟,第四趟我才喊醒她起来,我说你怎么这个样子,今天感觉你不正常,孩子给我说她想吐,我就去上个厕所转来,她就吐了很多东西在地上。
见情况不妙,姑妈立马把唐师傅叫回了家,第一时间打电话询问了老师荷荷在学校摔倒的情况。随后 老师就将监控视频发给了荷荷家人。
荷荷姑妈:我们家小孩子从这一步迈过去,那个同学就从那里撞过来,当时他家同意承担医疗费,那么我们大家很安心,我们不要求什么,把小孩子看好就好。
第二天早上,唐师傅家人把荷荷送到了医院。经医生诊断,荷荷枕骨右份骨折,并邻近右枕部少许硬膜下血肿,需要留院观察。
可对方家长交了1000元后,态度就发生了转变。
由于无法找到对方家长,因此只能尝试对接学校来从中协调此事。记者陪同唐师傅家人来到了南明区水塘小学,拨打校长电话。
记者:首先是孩子受伤了,这对任何一个父母来讲不是一件小事情,而且现在这个事情没有得到一个解决,医药费也没有人去承担。您觉得这是一个小事情吗?南明区水塘小学 校长:可以协商,但是不能因为这个事情就上升到报派出所。
贵州云初律师事务所 律师 沈琦琪:由于撞倒受害人的是她的同学,最终的赔偿责任就要由撞人这个孩子的监护人,也就是父母来承担赔偿责任。颅骨骨折,它是有可能会达到伤残等级的,所以说1000元的赔付肯定是不够的,这其中的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家长误工费以及伤残赔偿金等等损失。同时因为学校它是作为教育机构,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说家长这边协商不了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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