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陕西商洛一法院设置诉讼离婚“冷静期”,家暴受害人需等待45天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24-12-15 16:44 标题: 陕西商洛一法院设置诉讼离婚“冷静期”,家暴受害人需等待45天 [size=0.8]12月12日,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法院向起诉离婚的周燕(化名)出具了一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告知她45天后才能进入起诉程序。作为家暴受害人,她逃离的时间线再次被拉长。为了避免被丈夫找上门,周燕决定住在工作地点的宿舍,尽可能避免再见到丈夫。6 C% y# P9 V. T: i: C
[size=0.8]12月13日,商州区法院工作人员告诉[size=0.8]记者,诉讼离婚冷静期是商州区法院的规定,自2023年7月开始施行。如当事人有被家暴情形,建议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T; j" }' C/ b. M r+ R+ b' a. P% W, P
[size=0.8]资深婚家律师张莹表示,法院在诉讼程序中加入“冷静期”的行为,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j* ^) |2 Z. d7 Y
[size=0.8]家暴受害者起诉离婚 诉讼前需“冷静”45天 # ~& B) C9 A" N" y( P[size=0.8]12月12日,因长期遭受丈夫家暴决定起诉离婚的周燕,在律师的帮助下向商州区法院递交起诉状,被分配至商州区法院沙河子法庭立案。随后,周燕的律师胡森轩收到一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后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