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莫先生介绍,11月16日23时30分左右,他在携程旅行网APP上订了一间奈威L行政公寓酒店的大床房。17日凌晨1点左右,莫先生和女朋友抵达酒店登记入住时,由于大床房售罄,他们与前台协商后换了一间双床房。
莫先生回忆,他们入住酒店半个小时后,突然有两名陌生男子用房卡刷开了他们的房门。
“我们当时正在亲密接触,突然陌生人开门,两人都受到惊吓,我们一下子翻倒下床了。”莫先生表示,尽管当时两人很快便退出客房,并未造成其他损失和伤害,但此后他与女友每天晚上都睡不好觉,精神和心理上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可能以后我们再做亲密行为时,心里都会想着会不会有人推门而入,这件事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心理阴影了。”
莫先生表示,等警察赶到现场后,有一名自称值班经理的工作人员出现。经民警调解后,酒店方提出对住宿费用进行退一赔三的赔偿,即赔偿4晚住宿费共计1236元。对此莫先生表示难以接受,“我不接受这个方案,退一赔三本来就是行规,我的诉求是希望涉事员工真诚道歉,并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失费,但酒店不认可,让我们走法律程序。”
接到莫先生投诉后,澎湃新闻电话联系奈威L行政公寓酒店核实事发原因及处理结果,一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拒绝回应此事,称“无可奉告”。据媒体报道,该酒店工作人员证实确有此事发生。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任何人不得擅自刷开他人房门,酒店工作人员更应该具有这种意识,不管是重复开卡还是管理疏漏,两名陌生男子刷开莫先生已经入住的客房房门,酒店均存在过失。《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民法典》第1033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赵良善称,两名陌生男子进入莫先生客房,侵犯了房客莫先生及其女友的隐私权,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精神损失等民事责任。酒店作为客房的管理方,构成共同侵权,难辞其咎。房客要求酒店方赔偿精神损失费不无道理,并不为过。
赵良善提醒,酒店日常应加强内部管理,对其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提升保护房客隐私权的意识。酒店本应是房客休息的隐秘空间,不该沦为侵犯个人隐私权的工具。酒店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个人隐私保护意识,牢牢守住安全底线,酒店应筑起客房安全的堤坝,让每一位房客都真正体验到舒适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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