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后发帖,曝光后厨环境脏乱差,轻食店索赔3.2万元
近期,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办理了这起名誉权纠纷案。2023年9月,离职10天后,刘先生在某社交平台上发布笔记,称该轻食店食品卫生问题严重,并在笔记中发表了“比我农村老家的猪圈都恶心”“我养的狗子住的环境都比这小作坊环境强十倍”“内在实则一坨狗屎”等言论。该笔记点赞量1300多,评论量300多。
轻食店认为投诉严重失实,经投诉,平台下架了这篇笔记。但轻食店认为该笔记夸大事实、损害了店家利益,将发表者刘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公开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32000元。
原告方轻食店认为,店铺与被告之间的矛盾导致刘先生离职不愉快才发布笔记泄愤,该笔记的发布导致店铺的营业额明显下降。
而被告方刘先生则表示,“食材是放在垃圾桶里,那个垃圾桶是湿垃圾桶,里面是肮脏不堪的”,自己只是在基于客观事实的情况下,依法合理行使消费者的监督权、批评权,通过网络平台对大众密切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舆论监督。
不过,面对法官对于其用词的询问,刘先生也承认,一些说法“只是用了比较夸张的形式,代表真的很脏”。法院判决:用词不当,承担侵权责任
向轻食店支付2000元
上海长宁法院经审理认定,该笔记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言论,属于合法行使举报权和舆论监督权,不构成侵权。
但是,被告的“比我农村老家的猪圈都恶心”“内在实则一坨狗屎”等个别言论存在侮辱、贬损原告名誉的过激表述,容易引发公众的不适联想。相关表述超出了舆论监督的合理范畴,构成名誉侵权,被告需就此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责令刘先生就不当用词向轻食店道歉,并支付合理费用损失2000元,但对于轻食店主张的营业损失,因无法证明与帖子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法院未予支持。【3】专家:平台应担起审核责任
法官和专家一致认为,在自媒体发达的时代背景下,民众在提高自身法律素养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负责内容发布的平台也应当承担起相应的审核责任。
为此,上海长宁法院向上述案件所涉的社交平台发出了司法建议。
建议平台应当设置更为细致的审核分层体系,既要保护广大民众的监督权、知情权,也要防范企业名誉受到非法侵害,以此营造更加良性互动的网络社交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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