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娟称,移植后做检查,自己血值不过关,代孕机构让她回家,回家后自己却发现怀孕了,而期间自己没有过性行为。对此代购机构不承认,未给处理方案。随后小娟跟朋友借钱买票前往成都,目前正居住在该代孕机构的宿舍里。其所住房间除了她之外还有两名要做代孕的人,她们第二天就会回家,自己可能将面临退房被赶走。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代孕女性违反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以及《民法典》中关于公序良俗的规定,代孕的行为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代孕行为引发纠纷,代孕女性的权益很难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
代孕机构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可能会构成非法经营罪,组织、开展代孕业务,从中谋取利益,扰乱了医疗秩序和社会伦理秩序。相关责任人还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可能会被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有这种行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代孕机构没有取得合法的医疗资质而进行胚胎移植等医疗操作,涉嫌非法行医罪。
客户寻求代孕服务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破坏了社会伦理道德。从法律层面来看,客户的行为不直接构成独立的罪名。
至于代孕女性的维权问题,由于代孕行为本身不合法,代孕女性的维权途径非常有限。如果代孕女性在代孕过程中受到了身体伤害或其他权益侵害,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或者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相关责任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维权难度较大,且代孕女性自身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付建律师指出,该代孕女性若报警,属于自首情节。但目前从刑法角度来说,其行为并不违背刑法。该女子是否选择报警是其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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