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晚,湖南长沙某小区,一名送餐的外卖员在楼道内抓了一只猫,在26楼天台将其扔下摔死。
27日,涉事外卖平台对记者表示,已将该外卖员作永久拉黑清退处理。
警方表示,案子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会依法依规处理。另有媒体报道,小区业主称那只猫是流浪猫。
10月27日晚,法学博士、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华告诉记者,目前,我国的法律制度是将非野生动物作为一项财产来对待的。
如果本案中的涉事猫为流浪猫,那么在法律上则属无主财产。“当然,猫作为一种宠物,在动物保护者心目中逐渐特殊化,动物保护者希望它能够得到人类的尊重和关爱,不被人类食用和虐待。一般而言,社会越发达,动物福利和动物保护就越受到重视。”刘文华指出,外卖员从26楼将猫扔下,此种高空抛物行为对公共安全构成巨大危险,公安机关可视情节追究外卖员高空抛物罪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董文明律师也表示,从目前的报道来看,小猫为无主动物,且我国目前并没有关于流浪动物生命权保护的具体法律,故只能从伤害动物的具体行为来认定施暴人是否构成其他违法犯罪。
“我们生活在一个倡导文明、友善和包容的社会中,对弱小生命的关爱与保护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之一,施暴者虐杀动物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和社会伦理,应受到谴责。”
同时,董文明表示,如果最终证实外卖员将小猫从26楼抛下,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设了高空抛物罪,该罪属于行为犯,只要有高空抛物的行为且情节严重就可能构成犯罪,“从20多楼将小猫扔在小区绿化带里,此行为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和不良影响,那么行为人可能会面临高空抛物罪的刑事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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