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输血医学分会委员 宫济武:2012年出台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针对医疗机构的用血有明确的要求,比如医院在制定各自管理制度的时候,应该针对可能发生情况制定相应的应对方案。比如说病情需要的、输血科解决不了,临床医生就要告诉输血科要做什么,而不是说医嘱都没见着,就把病人动员出院。 P, L' `. `4 j. n. i% f : H- G8 _: p. S 六部门: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激励奖励工作2 N" n5 v) ^8 l/ {/ M" z;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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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2023年11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宣部等六部门专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通知重申:7 v" [- V4 L* t
' @) z. z2 ~3 V& k8 A& k5 F# E 继续推进无偿献血者及亲属出院时直接减免用血费用工作,实现用血医院全覆盖。 + T* `& d6 G$ W- }. Z+ N7 i; k, D u! v
鼓励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 " v6 r% H; x8 Y 0 c& }/ z7 a7 q- S$ p 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前提下,非急诊患者同等医疗状况下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4 D5 N% v& L% \8 G# d) i7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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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特别提出,要制订完善落实献血者激励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确保献血者能够便利快捷地享受相关政策。近年来,为了鼓励无偿献血,各地也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激励政策。比如北京市,无偿献血者本人终身免费用血,献血后14天内享受意外保险保障。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享有优先用血权益。为什么必须尊重对优先用血的承诺?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委理事邓利强解读: * E2 \& _, U) q) Z7 {, K& M6 U" o5 z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 邓利强:全世界用血都是紧张的。我们国家为了促进大家无偿献血和积极献血,制定了献血法。法律规定鼓励大家无偿献血,同时对无偿献血及其亲属优先用血,目的就是鼓励大家去献血。 & a) {* S' e7 x/ ` 4 k3 `2 y' m7 T- n! L( I& p 各地方政府为了贯彻献血法的规定,很多也都在制定献血条例,而这个条例在制定的情形下是优于国家的优惠政策,不可能进行限缩。最终的目的是保证医疗安全。 1 z+ \7 U3 s7 N0 T$ j) [0 q, T: Y" d
在献血的政策掌握上,医疗机构有各方面的工作人员,可能在政策的掌握上没有那么熟悉。但是输血科、献血站以及卫生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于国家这些法律法规应该是非常清楚的。如果有人在这个问题上错误的表态,打击了献血者和家属的积极性,这个是和职责是完全不相符合的,应该进行严肃处理。8 A' @6 v" f#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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