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标题: 河北男子8次献血不能优先用血医院方和血液中心各执一词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24-8-29 15:20
标题: 河北男子8次献血不能优先用血医院方和血液中心各执一词
河北廊坊的李先生从2011年到2020年间曾经8次无偿献血。就在近日,李先生患病就诊于河北霸州市第二医院,需手术治疗。起初,霸州市第二医院先后两次向廊坊市中心血站为李先生申请到了用血,并顺利输注。但到了他第三次需要继续输血时,却又被告之,由于近期没有献血记录,无法优先用血。& D9 I7 ?2 M5 T4 T

: m) v5 q0 [% V1 s3 U! `  事件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在无偿献血与优先用血之间,承诺者的信用如何维护?近日,河北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报称,无偿献血证终身有效,不存在过期说法,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 w2 q. Z& q% ?. A% x5 i- H! e7 Q& v. b. ^
  近日,霸州市第二医院患者李先生先后八次无偿献血,但在手术时无法优先用血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廊坊市卫生健康委成立调查组开展核实调查,并通报调查情况:9 e: E' Q) R6 E- X( e

& y: r: a4 V9 V/ {, K: ^  经过调查核实,廊坊市中心血站和霸州市第二医院对此事均负有责任,存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工作人员对献血者优先用血政策掌握不准、解答有误,与患者沟通时方法不得当、缺乏关爱等问题。9 [5 F1 P2 K8 z5 S; p0 `( F: N

3 N& I3 i* x- X8 o9 a# t  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廊坊市中心血站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供血科科长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霸州市第二医院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输血科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主管医生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 f- d  N3 t# q: l4 k; T9 O+ w( C' X
  李先生用血受阻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 C" F+ `7 f6 u% d
6 S$ A3 [' }$ `* G% J2 t  河北廊坊市的李先生8次无偿献血,却在手术需要时无法优先用血,用血受阻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事件在网络上发酵后,李先生、医院方和血液中心都各执一词。
; A) I8 ~! A8 c9 ]! R+ e, C% n$ [9 Q8 E: \
  从2011年至2020年间,李先生共献血8次,最后一次献血是在2020年10月15日,献血量400ml。8月15日晚,李先生突发疾病,就诊于霸州市第二医院,需手术治疗。8月16、17日,霸州市第二医院向廊坊市中心血站申请用血,先后两次共计给患者输注红细胞800毫升。但因血色素过低,李先生仍未达到手术要求,需要继续输血,却被医院告知用血需要有最近的献血记录,目前如果想用,最好是让家人或者朋友先去献血。 李先生的遭遇引起了公众广泛关注,此前,霸州市第二医院相关人员向相关媒体表示,是廊坊市中心血站拒绝了调血请求,医院也没有办法,而血站则称没有近期献血才可以用血或优先用血的规定,是医院没有提交申请,如果提交申请就会给医院调过去。两家机构各执一词,事实究竟如何?' Z9 e9 Y* L1 B: P! a0 _

8 g2 J8 j+ V9 E# Q8 ^+ U0 j  记者分别采访了李先生的主管医生、医院血库主任及医院相关负责人后发现,在申请了两次共计800毫升用血后,医院确实没有再向中心血站提出追加调血的需求,主管医生告诉李先生的“只有近期献血记录的献血者才可以优先用血”的说法,也并非是为李先生调血时血站的答复。 那么廊坊市中心血站在李先生调血的18日,是否真的库存紧张呢?记者来到廊坊市中心血站供血科发现,这里并没有李先生的申请调血单,当天中心血站的血液库存量和平时基本持平。 廊坊市中心血站供血科科长:李先生需要的B型血其实还好,18日正常用血日都给医疗机构配发B型血的。8 @! d/ e# D% V/ z

" z7 I, d( h; ^5 Q5 f) j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在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这项政策上,医疗机构与采供血机构之间存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 协调不顺畅的问题呢?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副主任 王鸿捷:我觉得主要是体现在医疗机构和采血机构沟通上的不顺畅。任何一项政策在具体落地的时候,最主要是细化整个的流程或完善操作的细节,使整个机制能够有效地运作起来。李先生是一个献血者,而且是一个献过多次血的献血者,如何做到更细致的工作,在血液资源不是那么充裕的情况下,怎么协调去解决。
( q" L* S& I4 O5 U& d5 `
2 g" k% t( z" T  无偿献血证有效期多长?持证者有何优待?
. J+ ]$ o# q# K4 ?- R* g! S+ c& W" q! w% m" k/ ?7 v$ j2 ~
  事件当中,李先生的献血证是否过期这个问题是大家关注的焦点。而记者调查发现,这个在网上广泛流传的说法源自于李先生的手术在申请用血时,主管医生以“没有近期献血记录就无法优先用血”为由未给李先生申请用血。
7 R+ J/ U7 x* t7 `0 ^' e/ e; h3 L& H) g  i. P
  那么,我国对无偿献血行为有着怎样的规定?特别是对无偿献血证是否会过期有着怎样的规定呢?据了解,事实上我国无论从国家还是地方政策层面,献血证都是不存在有效期的,是终身有效的。( U: Y0 G/ B$ W: L5 P: A: ?- e/ ?

- _! r- `3 ?& m/ R" B- [" z* G  据专家介绍,在全球范围内,对无偿献血者实施优待都是鼓励公众无偿献血最重要的措施之一。我国一直在持续推进和完善无偿献血者的鼓励和优待政策,无偿献血者拥有献血证之后,优先用血量是根据献血的次数以及献血量来决定的。 但各地制定的优先用血标准不尽相同。比如廊坊市中心血站2018年发布的相关规定就显示,建立优先用血分级保障机制,机制共分为六级,第一级为献血者本人临床用血时,可优先使用其3倍献血量血液或3倍血小板,但没有在年限方面设置任何条件。 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副主任 王鸿捷:因为整个医疗保障体系,血液作为一个医疗服务的支持性的资源,是靠献血者来维系的,没有献血者就没有这一套保障体系。所以给献血者一个好的体验,这不光是中国,是全球共同的保持无偿献血体系的基础原则,要给献血者一个优质的服务,让他们体会到一种荣誉感,保证他的权益受到很好的保护。
2 q9 a+ Q0 F+ b
3 R6 P4 _3 e# H2 a1 v  据了解,我国自1998年施行《献血法》,其中规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即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也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相应费用。7 Q6 g' P# E, D/ S
8 |9 y' G1 X) k
  2012年我国出台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9年进行了再次修订,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对临床用血的申请、审批、采集、储存、使用等环节进行了更加详细和严格的规定,以进一步提高临床用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中华医学会输血医学分会委员 宫济武:2012年出台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针对医疗机构的用血有明确的要求,比如医院在制定各自管理制度的时候,应该针对可能发生情况制定相应的应对方案。比如说病情需要的、输血科解决不了,临床医生就要告诉输血科要做什么,而不是说医嘱都没见着,就把病人动员出院。
  P, L' `. `4 j. n. i% f
: H- G8 _: p. S  六部门: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激励奖励工作2 N" n5 v) ^8 l/ {/ M" z; a
7 }! \: k% l  i( y( ~
  就在2023年11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宣部等六部门专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通知重申:7 v" [- V4 L* t

' @) z. z2 ~3 V& k8 A& k5 F# E  继续推进无偿献血者及亲属出院时直接减免用血费用工作,实现用血医院全覆盖。
+ T* `& d6 G$ W- }. Z+ N7 i; k, D  u! v
  鼓励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
" v6 r% H; x8 Y
0 c& }/ z7 a7 q- S$ p  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前提下,非急诊患者同等医疗状况下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4 D5 N% v& L% \8 G# d) i7 e
) E* `5 N( D4 J7 @; |
  文件特别提出,要制订完善落实献血者激励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确保献血者能够便利快捷地享受相关政策。近年来,为了鼓励无偿献血,各地也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激励政策。比如北京市,无偿献血者本人终身免费用血,献血后14天内享受意外保险保障。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享有优先用血权益。为什么必须尊重对优先用血的承诺?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委理事邓利强解读:
* E2 \& _, U) q) Z7 {, K& M6 U" o5 z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 邓利强:全世界用血都是紧张的。我们国家为了促进大家无偿献血和积极献血,制定了献血法。法律规定鼓励大家无偿献血,同时对无偿献血及其亲属优先用血,目的就是鼓励大家去献血。
& a) {* S' e7 x/ `
4 k3 `2 y' m7 T- n! L( I& p  各地方政府为了贯彻献血法的规定,很多也都在制定献血条例,而这个条例在制定的情形下是优于国家的优惠政策,不可能进行限缩。最终的目的是保证医疗安全。
1 z+ \7 U3 s7 N0 T$ j) [0 q, T: Y" d
  在献血的政策掌握上,医疗机构有各方面的工作人员,可能在政策的掌握上没有那么熟悉。但是输血科、献血站以及卫生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于国家这些法律法规应该是非常清楚的。如果有人在这个问题上错误的表态,打击了献血者和家属的积极性,这个是和职责是完全不相符合的,应该进行严肃处理。8 A' @6 v" f# x
8 ^+ U/ @: P! ?; y* Q





欢迎光临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https://icbw.com.cn/)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