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研究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这三项制度,构建全生命周期的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上海等22个城市目前正在开展试点。 1 a, U, j; | @ 未来房屋也要“养老”?具体怎么做、钱从哪里来、对业主有何影响?受到广泛关注。! k- y1 {# B+ A+ g+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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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当前我国针对房屋公共部位及设施的维护改造,已有现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自商品房改革后,便设立了这笔专项资金,业主在购房时已缴纳。但是,现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在诸多痛点:资金体量小、提取程序繁琐、续缴制度难落实等,住房安全问题亟需补齐短板。! D& y. ]% R. E9 h2 J8 B' {: T
& l: J# v4 o9 T 如今政策提及的房屋养老金,目的便是为公共安全提供“托底”。业内表示,当下建设重点是养老金“公共账户”,款项来自于公共资金,由地方政府探索资金筹集渠道;房屋养老金与个人有关的部分,也即现行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养老金公共账户不会加重业主额外负担。! y2 A7 M& _- j7 a
6 S8 n2 M9 k- I, s; P “公共账户的资金来源是各界关注重点,按一定比例计提项目土地出让金、维修资金的增值收益、财政补贴、创设配套金融产品等或是重要探索方向。”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
因此,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便是意在补齐上述问题的短板,为保障房屋安全进行制度性兜底。 ( ]3 w6 `: Z. E. U- E# U 8 O: L, ] C# ]4 c% t 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虞晓芬表示,尽管我国建立了购房者按建安成本5——8%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的制度,并在保障小区公共部位日常维护和电梯等设施更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因数量十分有限,已难以满足城市房屋安全维护和老旧小区更新需要。! L8 R5 O- r" p9 J7 r% D7 h5 Q0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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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政府都在积极探索建立房屋养老金,城市政府通过地方财政补贴一点、土地出让金归集一些、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一点、原公房出售资金等多渠道归集,探索建立一个稳定地能用于存量房安全体检、安全管理、维修更新补助的资金池。”虞晓芬称。4 p3 k m6 g4 r/ G/ B$ ^/ v6 I1 O& M
8 w2 }" O r: { 渐苒咨询创始人、渐苒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汤晓晨告诉第一财经,近年来,多地发生房屋建筑本身问题造成的事故。目前城镇既有房屋数量已达高位,大量存量房屋面临着结构安全、设施设备老化等问题。房屋养老金制度建立的出发点,是应对房屋老化趋势、提升居住品质和安全,建立一个长效机制。公共账户不会造成个人负担 k3 O& R. ^ j. ?; g/ {' [
2 Z; ]* x0 [5 t, `6 K. M3 W0 z 如前文所述,当下住房维修及安全管理,最大的问题是“钱不够”。从老旧房屋体检,到出现问题后的维修,现有资金池不能满足日增的安全管理需求,住宅维修基金制度需要升级。5 R- U. K. @- X0 g! ?3 i2 L. N/ n. d
2 r' Y; C4 Z0 F' v+ g 在业内看来,未来房屋“养老”的资金来源,会有“三大支柱”。“如同个人养老金制度由‘三支柱’、个人与公共账户构成一样,房屋养老金制度也应该由几个支柱构成。”李宇嘉表示。 1 c2 ~5 S' [1 a8 p" F7 `& n% @" O* N$ L- E+ t
第一支柱,即专项维修基金,由全体业主在购买新房时归集和共同所有,进入个人账户。第二支柱即公共账户,比如一定比例土地出让金、财政奖补,公共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公积金增值收益等。第三支柱是商业性质的房屋养老金,包括房屋综合安全保险以及商业性房屋养老补充。, ^* d+ ~ p)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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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尹飞表示,这次建立的房屋养老金制度,主要是使用公共资金、建立房屋养老金公共账户。公共账户的款项来自公共资金,按照“不增加个人负担,不减损个人权益”的原则,由地方政府探索资金筹集渠道。因此,此次建立的房屋养老金公共账户不会加重业主负担。 1 a1 T; Q: D( I! x7 d0 k 2 G/ ^( E6 |: h t" M% w) F' @ 而房屋养老金需要个人承担的,也即个人账户部分,实际上就是现行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5 I1 R, g/ ]% ^6 e7 n. a/ U/ _
: v/ E. A. s1 H2 _: I0 q7 l P3 k% ] 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院长、研究员严荣表示,按照法律法规,“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但是房屋安全有外部性,可能会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隐患或造成损害的可能是公共部位或设施。如果没有合适的制度安排,这类风险隐患很难及时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