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女方)的父亲与罗某(男方)的母亲系同胞兄妹关系,两人系表兄妹关系。经亲戚撮合,两人2013年依照农村习俗举办婚礼后同居生活,2017年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2019年生育一女。2023年10月,杨某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与被告罗某离婚并依法处理小孩的抚养问题。 5 w: h8 F O' b0 `. }) T法院经审理查明,原被告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属于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依照《民法典》规定依法确双方婚姻无效。 : d7 E7 z; f) |; h0 w p- h4 R7 l3 r; [1 }% o4 E
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法律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7 {# g1 b n. j: D) O9 O5 N Q; \9 }1 H: i
本案原、被告已经就子女抚养及共同财产分割、债务分担达成调解协议,西区法院对此已另行制作调解书。综上,西区法院判决原告杨某与被告罗某的婚姻无效。 & z* z B. @6 a5 e* f % `- x, a2 W' g t- w6 F$ F类似案例此前也有发生类似近亲结婚的案例此前也有发生。* _( y; S X.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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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上个月,云南姚安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表妹起诉表哥的离婚诉讼案件:女方的母亲与男方的母亲是亲姐妹,1997年,双方隐瞒亲表兄妹的关系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了一儿一女。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女方遂起诉至姚安法院请求离婚,并就子女的抚养及财产的分割予以处理。法院最终判决男女双方的婚姻无效。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双方在审理过程中达成协议:女儿随女方生活,儿子随男方生活,互不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