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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住房也有养老金了!22城试点,钱由谁出?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24-8-25 18:14
标题: 住房也有养老金了!22城试点,钱由谁出?
住房也有养老金了?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8月23日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在会上表示,研究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制度,构建全生命周期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上海等22个城市目前正开展试点。【此前报道:刚刚,住建部发声:老百姓交了钱,就应该拿到房】 其中,房屋养老金个人账户通过缴纳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已经建立,试点重点是政府将公共账户建立起来。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披露,截至2022年年底,我国城镇既有房屋中建成年份超过30年的接近20%,进入设计使用年限的中后期。预计到2040年前后,将有近80%的房屋成为“老小区”。这些房屋普遍存在墙体结构安全隐患、屋面渗漏、外墙脱落、设施设备老化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居民的居住体验。
“当前我国针对房屋公共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改造,主要使用的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于我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般来源于业主自行缴纳,整体资金体量有限。”中指院分析师表示。
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目前,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结余超过1万亿元,上海、北京、杭州等城市结余超过百亿元,但累计使用资金仅占累计归集资金的10%左右,成都和深圳分别约为4%和5%,大量资金沉淀未有效利用,且单项使用率不均。
为改善这一情况,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将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一项重点任务。自部署实施以来,全国累计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5万个,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这些改造多集中于基础设施的更新,对房屋本体的维修和养护仍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统筹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改革,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进一步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系统开展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以务实行动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贡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表示。
△工作人员正在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图片由摄图网提供) 董建国表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是高质量发展的模式,是协调发展的模式,是安全发展的模式。住建部将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总结前一段相关试点实践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加快改革完善商品房销售以及土地、金融、财税等基础性制度,以改革促制度创新、以改革促新模式构建、以改革促产业发展,坚决把党中央部署的这项任务落实好,努力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秦海翔表示,在城市更新行动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继续抓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下力气解决好加装电梯、停车、充电等难题,今年计划完成好5万个以上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在此基础上,推动建设一批完整社区,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等更新改造。
在持续推进城市的“里子”工程建设方面,住建部将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力争改造各类老旧管线10万公里以上。
此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将大力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通过数字化手段,实时监测城市的供水、排水、燃气、供热、桥梁、管廊等各类市政设施,对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房屋养老金的资金从哪儿来?
据悉,房屋养老金制度的核心在于为房屋体检、维修、保险提供资金保障。通过设立专门的账户,将公共维修基金、土地出让金、财政奖补等多种资金来源纳入其中,形成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机制。同时,鼓励商业性房屋养老金的发展,引入专业投资机构提升资金收益率,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持续的资金支持。
2007年发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提出,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出售公有住房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针对房屋养老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试点的重点是把公共账户建立起来,而公共账户的资金来源也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按一定比例计提项目土地出让金,维修资金的增值收益、财政补贴、创设配套金融产品等,或是重要探索方向。”中指院分析师称。) R, ?7 t+ X6 S" E; G+ S
“预计房屋养老金制度将与个人养老金制度相似,由个人与公共账户构成。”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第一支柱是公共维修基金,由全体业主在购买新房时归集和共同所有,进入个人账户;第二支柱类似企业年金,比如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财政奖补,公共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公积金增值收益等进入公共账户;第三支柱应该是商业性质房屋养老金,包括房屋综合安全保险以及商业性房屋养老补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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