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医院对受害人杨丽出具的病情诊断书 6 Z! h2 \: L& s) z / Y& y- B* l1 }- t: L9 M7 ]而接诊医生提供的证言也证实了此事。她称,她按医院的规范提取了杨丽的阴道分泌物,并依规保存在试管内交给警察带走处理。% l$ L4 O3 `! o, O6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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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民警苏斯哲将提取物移交给安溪县刑侦大队凤城中队处理。据一审判决书显示,2009年物证检验鉴定工作台账《法医物证鉴定登记表》载明,2009年8月17日由凤城刑侦中队送来的“杨丽的血迹、阴道擦拭物(内含棉签一根)”两个物证,均用新的安溪县公安局信封袋包装,经检验,精斑预试验结果为阴性。 & M' s4 L5 O8 {5 d/ X # W% N; M- B6 |1 b/ @江西一家三甲医院的辅助生殖科医生告诉白鹿新闻,“精斑预试验结果为阴性”说明受害人体内没有上述两被告的精斑。 ; ^7 d3 w3 c. ? J / i( m2 d$ Q& f据当地知情人提供的当年参与检测法医的一份询问笔录显示,“阴性就是被害人的阴道擦拭物检材中没有检测到犯罪嫌疑人精虫的意思,阳性就是说里面有检测到精虫。当时(泉州)市公安局有规定,要检测出阳性才报市公安局检测 DNA。当时市公安局的技术是只有检测到精虫,才能通过精虫检测出 DNA,所以当时让我们精斑预试验显示阴性的就不必送市公安局检测。”. T# c5 D6 W9 Y9 d: v- r7 h, N*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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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知情人表示,在当时,如果在阴道擦拭物中没有检测出精斑,其强奸行为无法认定,一般就不做刑事立案处理。也正是因为这个鉴定结论,警方案发后没有采取任何刑事措施,没有对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7 ~! H; E% A0 A( B8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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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蹊跷的DNA鉴定 ( C8 F9 E* R' z* U% Q6 b. K- f3 @0 U% z3 ]% r2 A O1 g g* s
然而,事件在时隔14年后发生转变。2023年3月14日,陈苑、苏福两名嫌疑人突然在家被安溪警方抓获归案。$ }! u, }7 E! O9 B& T/ f
; B' s/ s4 Y) D' a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原本两个平静的家庭无所适从。“我是在老公当交警(协警)时认识他的,如果他14年前犯了罪,他怎么能进入交警大队上班。”陈苑的妻子林珍不解地告诉白鹿新闻,陈苑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因病去世了,仅靠爷爷奶奶抚养长大。直到案发后,全家人才知道他之前犯了事,但他们至今也不敢把此事告诉80多岁的爷爷奶奶。
安溪县刑侦大队证明没有对嫌疑人刑讯逼供 4 `- S- |4 w. L& w5 o( r9 T- k5 k. |+ d/ C, H- J
另外一个足以推翻案件的重要证据,是该案的《立案决定书》。白鹿新闻注意到,这份在案的《立案决定书》落款时间为2009年8月18日,盖有带着编码“35052410025221”的安溪县公安局公章。但据范辰律师了解,这枚带有编码的公章是在近两三年才启用的,2009年根本没有此公章。范辰表示,这表明,本案中《立案决定书》上的公章是后期补盖,也就是该案的立案文件涉嫌造假,立案程序严重违法,当年立案程序没有完成。 I4 \" L; ]7 q* [+ z4 K5 p
5 a7 Z. Z, p. w4 ^; }; j# a范辰在二审开庭时还提交了一份从石晓忠妻子许惠容那里获取的本案原始卷宗中的《立案决定书》。石晓忠在本案案发时为安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凤城中队的民警,德化县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其在本案案发后未履行侦查职责,导致本案长期搁置,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向德化县法院提起公诉。6月24日,德化县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石晓忠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