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标题: 水利部相关负责人:探索实行供水发电协商定价 [打印本页]

作者: 传播网编辑    时间: 2015-4-1 14:31
标题: 水利部相关负责人:探索实行供水发电协商定价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水利部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是否享受优惠和扶持政策?投资行为如何规范?《经济日报》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常务副司长汪安南。
5 I" C( m& B% U1 E3 A    汪安南介绍说,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意见》重点从政府投资引导、财政补贴、价格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优惠和扶持措施。具体来说,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意见》提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投入,原则上按功能、效益进行合理分摊和筹措,并按规定安排政府投资。公益性部分,政府投入形成的资产归政府所有,同时可按规定不参与生产经营收益分配。“《意见》提出,鼓励发展支持重大水利工程的投资基金,政府可以通过认购基金份额、直接注资等方式予以支持。”
/ s+ d# Q6 r4 r    针对承担一定公益性任务、项目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收益,但社会效益较好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重大水利项目,《意见》提出,政府可对工程维修养护和管护经费等给予适当补贴。“但财政补贴的规模和方式要以项目运营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综合考虑产品或服务价格、建设成本、运营费用等因素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汪安南表示。
/ M# J; M+ A2 m; m! H, p& V( x 对于广受关注的价格形成机制,针对目前水利工程供水等价格水平偏低,不能补偿供水成本费用,更难以体现资源稀缺性和市场供求关系等问题,《意见》提出,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对社会资本参与的重大水利工程供水、发电等产品价格,探索实行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用户协商定价。“需要政府制定价格的,既要考虑社会资本的合理回报,又要考虑用户承受能力、社会公众利益等因素。”汪安南说。+ G2 o. \) u. U& z# y* O! ~5 M
2 |4 P4 ]0 W9 a4 C
    社会资本在经营过程中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可能产生与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等公益性目标的背离。对此,汪安南解释说,为了规范社会资本投资主体行为,《意见》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履行投资经营权利义务两个方面提出了要求,“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工程维修养护机制,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量、质量和标准提供产品或服务,依法承担防洪、抗旱、水资源节约保护等责任和义务,服从国家防汛抗旱、水资源统一调度。”(张 雪)
; _6 g9 C8 y! F6 I( {
; H* j' _( @& g" k$ T




欢迎光临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https://icbw.com.cn/)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