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8 c- R( N! X# h) Y/ n吕德文表示,非常遗憾的是,这十条并不是以“商榷”语气出现的,几乎都是以反问和质问的口气提出来的。这说明评审者既缺乏学理素养,也缺乏客观性原则,充满主观傲慢。评审者没有完整履行评审责任,未提出哪怕一条完善建议。8 U; O. d5 }5 k& h/ O. U
' C: Q$ v. y2 b |( X0 c
另外,吕德文在文章中提到,学术评审的客观性原则要求学术评审应当客观公正,不受个人情感和利益的影响,依据事实和证据进行评价。评审者应当避免主观臆断和武断评价,尊重学术研究者的努力和创新。评审专家要避免偏见,不受学术流派等因素影响。恶意评审最重要的表现便是偏离了客观性原则。8 @0 G L4 l4 P/ C8 c5 o6 F
/ [8 h) v z7 T; I7 O4 h他举例称,评审意见提出:“论文没有提出一个悖论性的经济社会学研究问题,论文题目只有经验,缺乏概念和理论,各章标题的学理性也不够强。”“类型化分析中,各类别应该是边界清晰的。很多商人同时涉足不同时代的诸多行业,简单按年代分类,科学吗?” : h& C4 e- J" z+ G7 ~( c+ v# O% D( I3 F: V+ V; d
就此,吕德文表示,在社会学论文中,论文题目和章节标题是按照经验事实来编排,还是按照理论概念来统摄,并不是一个明确规范。在学术实践中,这两种做法都有。论文标题没有使用核心概念,并不等于论文没有理论发现,更不等于没有学理性;在社会学研究中,群体研究是一个极有传统的研究领域,代际和年代的划分也是通常的分类办法。从论文的文本看,这一划分符合经验逻辑,也做到了经验内部的结构呈现。 : w) h1 s- S G: f+ V3 v! O% S$ O; Q) O3 S$ G9 q! X4 z; q
评审意见还提出,研究方法部分,抽样依据是什么?个案的编码号是怎么来的?论文中引用的楷体资料,究竟是田野日志,还是个案访谈?笔者认为似是而非,规范、严谨的社会科学研究不是这样操作的。 ; ?( _, C1 }2 U/ H. g/ j+ |0 @: f4 ~ h
吕德文则称,论文在研究方法中交代,这是一篇质性研究,是田野研究,其工作量完全足够支撑起论文。论文采用的是个案研究方法,在代表性问题上一直有不同的解决方案,论文在研究方法中亦有合理交代,“抽样”并不是定性研究解决代表性问题的常规方法。但评审意见仍以“抽样依据”问题来质疑论文的科学性,说明评审者对个案研究方法的理解实在是浅薄,评审能力有欠缺。! d7 j, ~! C* N' z)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