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 l; f v' A5 i. {成长过程中,父亲的缺位始终是小陆内心深深的遗憾。在上幼儿园大班的时侯,年幼的小陆曾鼓起勇气,用妈妈的手机拨过那个神秘又陌生的爸爸的号码,但电话那头却始终无人接听。直到2024年3月,在小陆12周岁生日前夕,妈妈李敏作为小陆的法定代理人向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父亲陆明补付2012年11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应增加的20%抚养费合计20余万元;增加抚养费至每月6000元直至小陆年满20周岁止;并请求法院判令陆明至少每月一次探望小陆,以承担抚养教育之职责。 ) _% j9 Y) ^* l# c: s2 ?6 P+ r5 h4 I
审理之初,陆明表示,当初意外有了小陆以后,两个人才仓促结婚,小陆出生后,李敏突然又提出离婚,自己在这段经历中也很受伤,不愿回忆,也不愿触碰,甚至一度向法庭表示,探望权是自己的权利,权利是可以放弃的。法庭上,法官向陆明释明,探望权既是父母行使的与子女相处的法定权利,亦是其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法定义务。考虑到陆明在离婚后没有依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探望儿子小陆,漠视了孩子的情感需求,错过了孩子的教育成长,侵害了孩子的合法权益,法官对其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和训诫,并当庭向陆明宣读和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陆明正确履行家庭教育和抚养职责,每月至少一次对小陆进行探望或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孩子保持联系,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并责令陆明自2024年5月起六个月内每两周接受一次家庭教育指导。, G2 f& g' b) H. d. 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