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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至4月,盈泰和城公司分多次收到龙门旅游集团履行法院判决的款项共32623307.4元。该资金在到账后均立即被转到已经不是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张延锋个人账户和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用于偿还张延锋的个人债务、消费及理财使用。同年9月,我们告知闫月森了解到的上述情况,表示要到公安机关和纪委控告其涉嫌犯罪。同年10月2日,闫月森、刘某、张一飞(洛阳市今生金融经济研究院负责人)、仝国峰(公司法务顾问)等人在一起商谈事情解决方案,我们进行了录音。该录音内容显示,闫月森说,当初股权转让合同是张延锋起草的,合同附件中列的房子也是张延锋编的,里面的67号楼的37套房子根本就不存在。我们表示,如果闫月森和张延锋能把钱退回可以不予追究其他责任。这次商谈一周后,闫月森通过远见置业法定代表人袁振海给我们转账230万元(显示以借款名义)。2019年1月7日,闫月森再次通过远见置业法定代表人袁振海给我们转账70万元(显示以借款名义)。以上两笔合计300万元。此后,闫月森和张延锋拒绝继续归还盈泰和城公司剩余股权转让款。2019年1月,我们在洛阳市公安局金谷分局报案。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侦查,张延锋以涉嫌合同诈骗被刑事拘留。此后公安机关向西工区检察院申请逮捕,西工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将张延锋变更羁押措施为取保候审。2021年7月份,公安机关第二次报请西工区检察院批捕,检察院再次不予批捕,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同年9月下旬,盈泰和城公司原工作人员王动向洛阳市纪委举报闫月森涉嫌违法经商及合同诈骗的情况,洛阳市纪委立案调查。2022年9月8日,洛阳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约见王动,反馈对闫月森举报的调查情况:1、查实了闫月森经商办企业的事实,准备就该问题进行处罚。2、闫月森参与盈泰和城公司诈骗情况,由纪委督促公安、检察院依法快速办理。其后,公安机关委托河南德尚会计师事务所对张延锋涉案资金流向情况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报告显示,龙门集团执行法院判决支付给洛阳盈泰和城公司的32623307.4元,在被转入张延锋个人账号及张延锋工作人员账户之后,没有用于该公司的经营及还债,而是用于个人消费、还债及理财使用。邢张怀表示,闫月森明知张延锋是实际购买股权人并计划通过诉讼非法获利的情况下,仍然向盈泰和城公司编造其购买股权的事实,骗取盈泰和城公司信任,让时百林作为其白手套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等合同,然后又同意时百林将股权转让给张延锋,协助张延锋骗取股权,获利32623307.4元非法所得。盈泰和城公司同意把股权转让,主要是认为购买股权的是闫月森,其党员干部的身份以及拥有巨额资产,是盈泰和城公司决定转让股权的主要原因。股权转让合同上闫月森让时百林代替他签字,但不改变闫月森是真实的合同相对人的事实,因为时百林并不拥有远见置业公司的控制权,也不拥有合同中列明的47套房屋的产权。但是后来,闫月森又授意时百林与张延锋签订一份《委托持股协议书》,意图掩盖时百林作为他的白手套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的事实。并且,在盈泰和城公司向有关部门控告举报后,闫月森又向我们支付300万元,想以此求得我们的谅解,不再对他进行控告。邢张怀认为,以上事实能够证明,闫月森在整个案件中起主要作用。如果没有他的参与,张延锋无法骗取盈泰和城公司的信任,也无法骗取涉案的股权。今年2月6日,洛阳市西工区检察院正式以诈骗罪批捕了张延锋。邢张怀对此表示,目前闫月森、时百林两人均处于非羁押状态。依法应当对犯罪嫌疑人闫月森、时百林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防止两人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相关机关应及时冻结其违法所得,同时追究在本案中干预司法的人员,如果不是这些人的干预,这个案件也不会历经多年没有一个结果。 6 H# }- D3 Z4 ]4 e. r " H9 {* W- L* N7 `来源: 国民头条: Y y) y. e0 c& d5 L'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