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诸暨市国土局和浬浦镇政府同意另外给中金房产在盘山和外浦地块重新调配两块土地,由后者按照评估底价对这两个地块实施摘牌。同时,2010年双方签订的《出让合同》解除,诸暨市国土局退还全部土地出让金。《框架协议》中写明:2017年8月25日之前,诸暨市国土局完成盘山新规划出让地块和外浦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发布工作,浬浦镇政府完成上述两个地块的地上青苗及附着物处置、管线移位、平整场地等基本政策处理工作。+ J* J9 K1 Z) \2 Y% O. o
在2017年10月21日诸暨市国土局给中金房产出具的一张《函》中写道:“我局于2017年9月30日对该宗地发布出让公告。现因该宗地土地出让中涉及的部分规划指标、保障房配建政策内容与框架协议签订时发生一定的变化,如果继续按该方案实施出让,可能会影响框架协议的目的实现,经三方口头协商,决定终止本次土地出让活动。关于本次遗留问题处置事宜,我局将积极会同浬浦镇人民政府,在框架协议的基础上,于11月21日前另行商定解决方案并经贵公司确认后予以实施。”" |; Z4 P7 D7 D8 [# S9 ~1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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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 P; e7 A6 S+ n6 c“虽然政府部门屡次违约,但我们还想着能给解决问题,让项目尽快开工,但之后又经过多次协商仍未达成一致。”周利忠说,2017年12月,中金房产向诸暨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申请异地管辖,绍兴中院裁定由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受理。中金房产要求,诸暨市国土局赔偿因违法出让建设用地给自己造成的各项损失暂计6800多万元(实际金额按鉴定为准),浬浦镇政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