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4 e( p. c) j* h王逸芸称,在2020年前,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是存在收容教养制度,即是对实施了犯罪行为但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人由政府进行收容、集中教育管理,进行强制性的教育改造。而在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继修改通过后,在吸收收容教养制度并进行完善的基础上正式提出“专门矫治教育”这一新的概念和矫正措施,加强了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对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更凸显出关口前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则表示:“矫正教育由专门学校负责,在校时间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3年。矫正教育的内容多为思想品德教育,主要包括法律和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心理和行为矫正、简单职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