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今年3月2日发给厦门大学的函件(受访者供图)5 u- _' k& u% @, @& Q) b7 P
李由告诉记者,根据厦门大学访客中心的使用现状,能否通过规划验收,要看它是否以盈利为目的。“从法规的角度上来说,我们所谓的经营性或者盈利性用地,指的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比如厦大里面有食堂,食堂也要收费,但它是为师生和学校的管理人员(服务)的,以配套为主,不是以赚钱为目的。厦大(访客中心)这种情况,是以赚钱为目的,还是以配套(为主),就是(维持)基本成本运行,两者是有本质上的不同和区别的。我们要求厦大赶快去按照竣工条件核实的要求去准备材料,跟我们审批的工程规划许可证来进行比对,如果满足验收要求,我们就给它办理验收手续,不满足它要去整改,整改完了以后,我们按程序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厦门大学一定要配合我们地方资源规划管理部门做这方面的工作,再来规范化地管理和运营。”: }9 `; E, y: `& {1 t
4 ?2 x+ s9 [0 m J 根据《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以违法部分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没收违法收入,可以并处违法部分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但对于城管执法部门的职责,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对中国之声表示,去年12月他们就收到了群众举报,但目前阶段不归他们管。“直属大队去调查过,我们现场就已经通知项目负责人尽快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如果是申请审批了以后,是由我们来(监管),如果没有审批没有申报,他们还在建设当中验收当中,这个不归我们管。” 7 a; O. z4 E. M' S* J% ~5 D! C) x } ) e, i, N Y# @0 C+ r! x. L 此外,记者掌握的一份文件显示,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曾发函给厦门大学,就厦门大学申报的厦大访客中心及演武运动场改造项目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给出审核意见。厦门市人防办认为,该项目不符合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条件,属于《厦门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确认的地下空间开发工程,应按地下建筑面积的60%兼顾建设防空地下室。& g) |0 p, @* ~2 G
6 a! H1 \3 |& l) f' ] 昨天(27日)下午,厦门市人防办相关处室负责人对中国之声表示,厦大访客中心未按要求建设防空地下室,也就未申报人防工程验收。( v C& c7 J* U1 _/ M;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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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都是依申请审批验收的,它是没有申报验收。没有去申报就用了。它没有做人防,主要是涉及产权,它产权办不了。”厦门市人防办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 : X2 S: \& G' { F1 Y% x7 u% d: a. e
厦门大学表示,正在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有关事情进展,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 J9 S/ v4 e0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