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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海阿姨有子女却立遗嘱把3套房赠予宠物医院 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24-3-6 15:46
标题: 上海阿姨有子女却立遗嘱把3套房赠予宠物医院 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老人为何要将自己的3套房捐给宠物医院?这样的遗嘱有效吗?遗嘱执行情况由谁来监督?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请教了江苏传兴律师事务所蔡长虎主任。该律所深耕遗嘱订立、遗产继承领域,提供遗产继承纠纷解决方案。- t: K. O' y1 W" h7 L4 w$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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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后子女不闻不问,老人愤而更改遗嘱  g9 O+ A  ]; [' `$ ^$ b

' W5 h) M: w+ U8 C8 O# z刘阿姨三名子女都已成家,且事业有成。第一次订立遗嘱时,刘阿姨将自己名下三套房产分别留给了三名子女。但好景不长,在刘阿姨后续生病治疗过程中,子女一次都没探望过,后续的生活中也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只有刘阿姨养的宠物陪伴在她左右,成为她孤独生活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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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刘阿姨更改了遗嘱,将自己名下全部房产捐赠给了宠物医院,希望宠物医院能在自己百年后照顾好自己的宠物以及宠物的后代。工作人员也告诉了阿姨赠与宠物医院会存在的风险,如果之后子女对她的态度能好转,阿姨还是可以更改她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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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不少网友表示:养儿也未必能防老,最后能靠的还是自己。不过也有人表示担忧,万一以后宠物医院,没有将财产用在宠物身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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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a- @( O9 G+ u, f: q遗嘱执行情况谁来监督?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可以当“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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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f2 j& I6 `# l对此,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了江苏传兴律师事务所蔡长虎主任。蔡长虎律师进行了解答,并就该事件进行了深入分析:1 d' }; [4 A9 i- G5 x4 c* B%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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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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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长虎律师:这份遗嘱只要是刘阿姨的真实意思表达,就是有效的。法律赋予每个人依法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所以,刘阿姨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宠物店,用于照顾自己的爱宠,是她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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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J) C) T% P5 Y- P问题二:宠物店拿到刘阿姨的遗产后,是不是确实将遗产用于刘阿姨指定的用途?如果没有按照刘阿姨的要求使用这些财产,宠物店是否要承担责任?谁来监督刘阿姨的遗嘱能够被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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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长虎律师:刘阿姨将遗产留给宠物店,宠物店负责照顾好刘阿姨的爱宠。其实,刘阿姨立的是一份“附义务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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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144条对“附义务遗嘱”进行了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_  C6 R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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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刘阿姨的子女、兄弟姐妹可以监督宠物店履行义务的情况,如果履行不当,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宠物店接受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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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Z3 n: M! Q$ L蔡长虎还就此类“附义务的遗嘱”作了进一步的分析:# _$ L& T( P( S1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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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像刘阿姨这样把遗产全部留给宠物店的不多,但其他类型的“附义务的遗嘱”有很多,遗赠扶养协议就是其中一种;再比如《西虹市首富》里的王多鱼必须在一个月内花掉10亿才能继承到300亿,《亿万未婚夫》里的男主必须在30小时内结婚才能继承爷爷的10亿美元,虽然这是影视剧好像离我们很远,但在现实生活中,随着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社会多样性特征更加突出,各种事情都可能会发生。比如湖南有个案子,哥哥患重病,在去世前立下遗嘱,把财产全部留给弟弟,由弟弟负责照顾侄子的生活学习,直到侄子长大成人。哥哥去世后,弟弟同意哥哥的要求,遗嘱生效。; T' Z/ F; x( F2 T#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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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订立这种“附义务遗嘱”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呢?( q) ^. A4 G! d! A% M

0 E/ C. x" ]3 B% ?5 G# s1 P1、义务/条件要求尽量详细具体:假设老人订立一份《遗赠抚养协议》,就可以具体约定:一日三餐的伙食标准,费用支出要有记录有发票等佐证,保持老人身体及生活环境干净整洁,每年的体检次数、项目、生病及时送医等等。也可以规定遗产只能用于支付出国留学费用、必须考上什么标准的大学才能继承,只能在满30岁以后才能领取等等,比如上述案例中弟弟必须保证按时缴纳、支付孩子一切学习或学习用品书籍费用等。  z2 k2 `# F* \+ [

0 Z9 q+ b  N9 {  U2、写清楚如果义务人没有履行义务、继承遗产的条件没有达到,财产如何处理:比如《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一方没有尽职尽照顾受扶养人,没有按要求处理丧事,则遗产捐赠给民政局、街道、社区或其他组织;又或者在遗嘱中写明孩子在30岁之前没有结婚生子,则这笔钱由另一个孩子继承;如果在20岁之前没有出国留学,则这笔财产由另一个孩子继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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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指定一个有公信力、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遗嘱执行人作为遗产管理人,这是订立“附义务遗嘱”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确保遗嘱中义务和条件能够被执行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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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谁适合来担任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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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 ]/ _5 i! S) K一般来说,民政部门、单位工会、社区、无利害关系的亲戚、律师或律师事务所都可以。从专业的角度来说,律师事务所是最佳选择,可以从法律程序监督、约束义务人的行为,同时律师事务所由律师协会对其进行行业管理,同时也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如有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主管司法局可以监督律所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如果律师事务所严重损害委托人利益,轻则赔偿损失重则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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