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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由于长期欠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西支行的保证金,云南惠嘉曾在协议中,将广州益海仓储的3000吨棕榈油作为其缴纳该笔保证金的担保物,不过根据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西支行)方的说法,广州益海不配合原告调查了解棕榈油的存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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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银行,云南惠嘉涉案的申请执行人还有一家企业——云南冶金集团进出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根据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进出口公司自2013年起与云南惠嘉签订鱼粉买卖合同,将鱼粉转售云南惠嘉。后来进出口公司发现,截至2014年12月31日云南嘉惠尚欠进出口公司贷款本息1.84亿元,从而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其告上法庭。/ Z5 q( u% T.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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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除了因诉讼导致的执行金额,云南惠嘉也出现在一些企业的应收款方中。例如,在中国铜业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截至2021年末,云南惠嘉的应收款账面余额为1.72亿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账龄5年以上,理由是预计无法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