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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云南腾冲:10月1日至12月31日临时设立边境严管区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23-9-27 15:17
标题: 云南腾冲:10月1日至12月31日临时设立边境严管区
9月27日电 9月26日,“腾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临时设立边境严管区的通告》。通告称,根据中央、省、保山市打击治理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违法犯罪决策部署的有关精神,为切实做好腾冲市预防和打击整治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经研究,决定临时设立边境严管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立边境严管区目的是对进入严管区的人员车辆实施分类管理,达到限制无关人员进入严管区,减少人员偷渡进出边境和组织、参与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的机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边境严管区范围:猴桥镇先鸡垭口至野牛坡至南3号至牛圈河至高梁贡至南2号至石城垭口至照壁塘至青草岭边防巡逻路至边境线范围。滇滩镇青草岭至火炭洞至中山梁子至滇滩通道至干柴岭头至姊妹山至野猪滚塘坡边防巡逻路至边境线范围。明光镇姊妹山至大园子护林点边防巡逻路至边境线范围。
三、临时设立期限: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人员车辆分类管理:边境严管区内有群众种植地或需放牧的,由所属社区开具证明(1人1证明),群众到就近联防所报备(每月备案1次)。界务员、护林员到业务区开展业务,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就近联防所备案(每月备案1次)。边境项目施工、维护人员、采伐竹木人员等,由业主方或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每半月备案1次)。车辆参照人员进行管理。边境乡镇以外公务人员和车辆需进出严管区的,由边境乡镇通知相关联防所。部队、派出所开展正常勤务,无需查询。
五、由边境联防所联防员,对进入边境严管区人员、车辆进行登记和查询,涉及人员应主动配合。对进入边境严管区,没有证明的人员、车辆,由边境联防所联防员查询后通知抵边警务室视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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