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上他的工作性质特殊,平日里能接触到很多形形色色的女人,阿哲凭借自己特别的外貌和勾人的话术,也是非常吃得香。
阿哲的惯用手段就是先装作不经意间和一位女子相识,要到联系方式以后也是主动出击,热情地撩拨着刚认识的女子。
乍看阿哲的人生应当是无比得意,但他的生活却过于花花绿绿。
原来,阿哲总是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他仗着自己在圈子里混得开,也是同时勾搭上了多个女人。
“帮我把包包拿上来,老公。”
“老公,我好想你。”
毫无疑问,阿哲正是一名“时间管理大师”,而他手机里的女人们,俨然不知道阿哲的真面目,还以为自己是阿哲唯一的心头好。
阿哲总是趁着自己和某个女人打得火热的时候,把她约出来,两人进行一番身体上的交流。甚至两人认识的时间才只有几天,而那个女人就已经对阿哲爱慕不已,言听计从。
这也成为了阿哲炫耀的资本。他总是和朋友说自己想睡就能睡到女人,而且只需要交往一小段时间。阿哲口中最“辉煌”的战绩还得是他来到合肥仅仅45天就交往了16个女朋友的事。
“我明明给她花了那么多钱,她为什么还要这么对我?”毫无疑问,阿哲的这个行为是有效果的,不少女性听了真话都纷纷替他惋惜起来,一同讨伐那个虚构的“前女友”。而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变得更加亲密。
阿哲凭借着这些伎俩,短短两年间,就和四百多名女生发生了关系,而且这些女生都是自愿的。但阿哲似乎是为了炫耀战果,还特意拍下了每次发生关系的照片和视频,留着自己回味回味。
这下,阿哲可是有苦说不出,但他不仅没有好好接受治疗,还继续当起了逍遥快活的“富二代”,和不少女子发生了关系。不出意料,那些女子的身体也出现了异常状况。
而她们在找到阿哲后,阿哲也是声情并茂地表示出自己的无奈与辛酸,很多人也是信以为真并没有追究阿哲的责任。
那些视频和照片上的女子都是不同的人,但男主角全都是她的丈夫阿哲。妻子还翻阅了一下这些视频和照片的日期,竟然发现最早的一张竟在两年前就拍摄。
阿哲一听,当然知道自己的事暴露了,也是不敢还手。等到妻子打累了的时候,阿哲也是直接凑过去,试图祈求妻子的原谅。
但妻子正在气头上,哪能听得进阿哲的解释,她只相信她亲眼所见的。于是,妻子直接将阿哲赶了出去。一不做二不休,妻子在第二天就和阿哲提出了离婚的要求。
但是,妻子咬了咬牙,他们两人的女儿还非常年幼,不能没有爸爸。看阿哲如此有诚意的样子,她也准备给阿哲一个机会。
只要他不再犯,专心顾工作和家庭,那他们就能继续下去。阿哲当然是一口答应了下来,并且,他还立下了一个毒誓。之后的几天,阿哲一直都很安分守己,一有空就陪着妻子和女儿,这让妻子也放心了不少。但好景不长,才过了两三天,阿哲就觉得手痒痒了,又开始出去碰女人。
很快,阿哲与众多“老婆”的聊天记录暴露出去,连带着不少不雅视频也走漏风声。被阿哲欺骗的受害者们纷纷出声批判阿哲,而妻子发现阿哲“狗改不了吃屎”以后,也是直接提起了离婚诉讼。
这件事在网上闹得人尽皆知,阿哲因此有了“广西第一炮王”的称号,而他也被所在的酒吧解雇,今后何去何从都是个问题。
1.阿哲犯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本案中,阿哲明知道自己有患有梅毒一类的严重性病,还隐瞒病情和多名女子发生关系,并造成多名女子身体出现问题,无疑是侵犯了他人的身体权。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很明显,阿哲并没有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他利用自身优势,将自己包装成富二代,欺骗并玩弄多名女子的感情。
但这四百多名女子虽然在客观事实上被人欺骗,但其主观意图是自愿与阿哲发生关系的,因此阿哲没有违背他们的意愿,不构成强奸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条,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隐私的,处五⽇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以上⼗⽇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本案中,阿哲没有经过其他女性的允许,私自偷拍视频,严重侵犯了多名女子的隐私权。而这起案件还出现了视频泄露的情况阿哲甚至还有涉嫌淫秽物品传播罪的可能。
相关女子可以向警方提供线索和证据,要求惩治阿哲,并阻止视频传播范围进一步扩大,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阿哲明明有着一个幸福的家庭,却不知好歹,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最终也是免不了承担严重的刑事责任。
而被他欺骗的四百多名女子,有的会出现身体问题,有的会在感情上大受打击,也算是得到了一个深刻的教训。
而我们不应该同情阿哲,调侃归调侃,一定不能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不仅伤了自己的身体,还触犯了法律。各位看官,您对此案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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