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 `/ W p$ r; o 一、有土地使用证,但是证件不全的。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地方在前期只办理了土地使用证,而没有办理房地产证等手续。这种情况属于证件不齐全,不能认定为非法施工,因为只要手续办妥,它仍然是合法建筑。% U/ ^* B3 W2 @" q4 f
二、土地规划调整前建造的建筑。这也是由于历史原因。虽然该建筑物不符合现时的整体规划要求,但该建筑物符合当时的土地用途整体规划,并已取得符合当时规划要求的有关文件。因此,不能将其视为非法建筑。" H5 [1 o/ _( J
三、2008年之前建造、翻建、扩建的建筑物。《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1月1日生效。房屋是否违法,应当符合《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如果房屋在2008年以前拥有完整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使用权证书,则不能被认定为非法建筑物。此外,使用国有工业土地的权利是通过招标、拍卖和上市获得的,或者一次性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利。6 L" q, B& }$ R d' P
四、买断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的。部分企业或老住宅区因某种原因被废弃。地方政府通过招标、投标、拍卖等方式一次性出售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虽然在交易时没有相关的土地文件或房地产文件,但不能视为非法建筑物。 " g/ y4 q- M# h+ l( o5 @ 五、用于农田生产建设等三种情况下的建筑物。这三种情况包括农村承包土地、荒地荒山开垦土地和耕地生产用地。因为它们都有土地承包权或生产经营权,所以不能被视为非法建设。 . P2 d) y% T% l- E' F 六、1986年6月25日前建造的农村房屋。1986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村镇建设用地条例》废止。1986年6月25日前,按照《村镇建设用地条例》,建设许可证的房屋不得视为违法。" h, u2 V& d8 e. @% `1 B! M9 K$ D